准确把握公益诉讼职能定位 江苏基层为环境保护贡献检察力量
2020-09-17 09:18:00  来源:江苏检察网综合

非法码头拆违复绿 无锡市新吴区检察院守护千年运河风光

  一河揽千年,文脉通古今。9月3日至9月7日,第二届大运河文化旅游博览会举办,主会场设在江苏省无锡市。这几天,来自全国各地八方游客相会在无锡,寻古览胜,欣赏千年大运河的文化底蕴和迷人风光。在他们身畔,碧水悠悠,游船如织;远处,一艘艘载满货物的船舶秩序井然,千年大运河至今仍发挥着“贯连五方水,衢通千万家”的重要航运功能。

  然而,就在一年多前,大运河部分内河干线航道上由于非法码头的存在,沿线垃圾、违法建筑、碍航设施等频有发生,“脏乱差”环境问题一度成为城市治理的疥癣之疾。

  京杭大运河贯穿全国18个城市,唯独在无锡抱城而过,是承载无锡城市数千年发展历史的“母亲河”。随着城市的发展,因看重大运河所提供的重要物流支撑,一些无证经营、偷税漏税、生产设施简陋的非法码头露头。这些码头有的是历史上自然形成的、但不具备办理经营证条件的码头,有的则是为了经济利益,在运河沿线建设的一些简易、低效利用岸线的砂石码头等,存在非法建筑、违法占用土地等问题,增加了污染风险和安全隐患。

  “整治以前,一些码头里的砂石堆得比房子还高,上面没有任何遮盖,作业时风一吹扬尘严重,工人生产和生活垃圾直接倾倒在运河里,阻塞河道,污染水源。”无锡市新吴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崔芹介绍,仅仅其中一个非法码头,堆积的黄沙石子就有上万立方米,还有吊机和三栋违章建筑。

  针对非法码头存在的各种问题,新吴区检察院积极参与该区砂石码头和“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分别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责任单位依法履职。区住建、环保、国土等部门在收到检察建议后开展整治,多部门联合执法,排查辖区内所有交通港口沿线的码头,实地测绘码头土地面积、清算违法占用土地具体数额,并张贴船只禁停公告、开展打桩行动,采取隔离船只停靠上砂、吊机切割拆除等一系列措施。住建部门还开展了防风抑尘、完善岸电设施、船舶生活污水收集处置创新工作,编纂出了相关港口码头建设指导规则,受到行业好评。

  经过一年多的整治,全区京杭大运河沿线共取缔31家砂石码头和5个其他类型非法码头,拆除违章建筑4.4万平方米,取缔内河干线航道32台吊机。拆除的场地上,相关部门进行了清理和生态修复工作,共清理垃圾堆放2.6万立方米,完成覆土复绿2.8万平方米。

  全区河道星罗棋布,其中有伯渎河、走马塘、望虞河3条主干流和28条支流汇入大运河。这些支线河湖系统的水生态整体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大运河的保护传承利用。今年8月,新吴区检察院、区河长办公室联合签署《关于建立“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意见》,在协同领导、信息共享、办案协作、联合工作和日常联络五个方面提升对河湖保护的工作实效。该院还通过“物联网+大数据”,与区住建局共享国内首个大规模排水系统实时监控平台数据,实现地下雨水、污水管网、排水设施“一张图”监督,实现对全域水环境的动态精细化监督。

  “希望检察机关在服务大运河传承保护、推动地方生态文明建设、参与现代化市域治理方面持续发力,擦亮我们的‘城市名片’。”江苏省人大代表、电装天电子(无锡)有限公司人才育成主管、党支部书记袁彩凤说。

灌云县生态检察守护一方好水

  灌云县地处沂、沭、泗河水系最下游,境内水资源丰富,素有“东海福地,北方水乡”之称。近年来,灌云县检察院围绕保护水生态环境的法治需求,充分发挥环境保护检察职能,坚持“保护、监护、养护”三护合一,开出了水生态保护修复的检察良方,全县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环境有价,损害须担责。希望贵单位强化对沂河水域环境污染行为‘零容忍’,切实履行环境保护属地职责,及时对沂河淌水域环境进行有效保护,守护好家乡的美好环境。”今年4月20日,该院第五检察部针对新沂河水域大量“白色污染”,向负有属地管理责任的侍庄街道办事处送达了检察建议书,督促其履行职责,保护这一重要的生态水体。如今,碧水荡漾的新沂河经燕尾港三百弓村排入黄海,鸥鹭飞翔,一幅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风景。

  2018年以来,该院制定出台《关于服务灌云县经济、促进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关于建立海洋渔业资源领域刑事犯罪及公益诉讼工作衔接机制的意见》等制度,畅通两法衔接,推动环境保护执法和创新发展,先后开展了水环境治理领域专项监督、海域“清网行动”、农药包装废弃物整治等行动,扎实推进县域内2条流域性河道、2条区域性河道以及450余条县、乡、村各级河道管理和管护工作。

  2018年以来,该院先后办理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等涉及水资源保护案件9件,发出检察建议书9份。

  “司法行政联合,采用法律手段来行使对水环境保护的责任,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是依法治国要求,也是现实的需要。”该院检察长陈长春表示。

  该院抓住公益诉讼纳入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要点》并作为牵头单位的契机,推动县“两办”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文件、召开全县公益诉讼暨两法衔接工作会议。联合生态环境部门印发《关于在办理环境及资源保护案件工作中加强协作的实施办法》,共同解决生态环境涉及的公益诉讼问题,并率先在全市建立公益民生观察员制度,聘请各领域观察员22人,开展水污染线索排查、固定等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形成共同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新格局。

  2019年12月,该院公益诉讼快检中心挂牌成立,承担生态环境中水体污染(COD、氨氮、总磷)检测,并专门聘请县质量检测中心等专业检测人员协助开展检测工作。已开展快检业务36批次,在水质污染领域服务公益诉讼办案7件,快检结果直接促成监督立案7件。

  该院联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灌云县主干河流共建10442公顷“湿地生态修复示范基地”,充分发挥示范基地的惩治、普法、警示、修复作用,写好水资源保护后半篇文章。同时,通过召开现场新闻发布会、云直播等方式,营造保护水环境氛围,推动环境共享。

建湖县人大代表现场观摩公益诉讼整改

  “听一听不如看一看,目睹检察公益诉讼带来的环境改善,令人欣喜,我要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点赞!”全国人大代表鲁曼感言。

  9月9日下午,建湖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连国一行带领鲁曼、陈汉山等5名全国和省、市人大代表,到西塘河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建湖县林场黄沙港沿线省级生态公益林实地视察调研,详细了解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以及相关行政机关整改修复情况。

  西塘河穿建湖县城而过,是建湖人民的母亲河,上游设有全长7公里水源地保护区。为做好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检察官们借助百度地图APP中的卫星地图,发现二级保护区范围内有个别建材企业疑似从事矿砂散货装卸作业、还有少量畜禽养殖场。带着问题,检察官赴现场摄录取证,向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和镇区发出检察建议书,得到重视和整改。第一时间责令改正,拆除河边装卸传送机械,并将畜禽养殖场搬迁,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和饮用水源安全。

  “绿色是建湖的底色,也是生态检察工作所努力追求的色彩!”建湖县检察院检察长征汉年多次强调。

  今年以来,建湖县检察院组建“绿色检察”专业化办案组,探索生态检察“四检合一”,与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共同实施蓝天工程、打造清水走廊、护卫生态净土,积极当好“生态卫士”。在视察调研中得到县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一致肯定。

镇江市丹徒区公益"检察蓝"情系学子"上学路"

  

作者:  编辑:夏禹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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