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中,对被害人的两名未成年失贫困失孤儿童开展司法救助的同时,帮助其申请孤儿补助,确保国家司法救助工作落到实处。
2019年11月3日20时50分左右,李某源驾驶电动三轮车沿涟古路由西向东行驶至19公里580米路段处,碰撞到前方同向步行的行人郑某美和杨某,致郑某美、杨某受伤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郑某美经医院抢救无效次日死亡。涟水县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在受理李某源交通肇事案件的过程中,发现杨某家庭生活贫困,可能符合救助条件,按照该院司法救助内部联动工作机制要求,及时将该案线索移送检察五部进行审查。经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调查,杨某家庭生活贫困状况属实,其父亲已因病去世,母亲郑某美在该事故中死亡,目前和其姐姐(17岁)一起生活。杨某本人在成集中学读书,该起事故发生后失去生活来源,本就异常艰辛的家庭生活变得更加困难。
了解情况后,第五检察部立即启动司法救助审查程序。向其宣传告知国家司法救助相关政策,安排检察人员对被伤害的家庭成员进行心理疏导,缓解心理创伤,帮助其申请国家司法救助资金人民币5万元,以缓解其生活、学习的燃眉之急。协调当地民政部门,帮助其申请孤儿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