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检察院
苏检发办字〔2018〕21号
关于印发《江苏省检察机关代表联络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检察院,省院机关各部门,南京、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
《江苏省检察机关代表联络工作方案》已经省院党组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
江苏省检察机关代表联络工作方案
全省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张军检察长关于代表联络工作的指示要求,在“精”“细”这两个字上下功夫,分类别分层次分阶段全覆盖做好联络工作,更加重视面对面的真诚沟通和交流,更加重视代表联络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打造全国、省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升级版”,提升社会各界满意度。
一、工作要求
1.全覆盖。综合采用多种联络手段,确保联络工作覆盖到全体代表。其中,年度通过面对面沟通交流方式联络的全国、省人大代表要达到1/2以上。
2.重效果。以代表需求为导向,精心筛选、精准推送每一条信息,精细设计、周密开展每一次联络,确保代表印象深刻、满意度高、愉悦感强。把工作做在平时,以真情换真心、提效果,不搞突击式、灌输式、应付式联络。
3.精分类。将全国、省人大代表分为党政代表、企业代表、科教文体卫金融代表、工人农民代表、解放军武警代表等类别,“量身定制”联络方式,分类别、个性化开展联络,不搞一刀切、大呼隆。
4.少打扰。把握联络的节奏和方式,精简寄送材料的种类和数量,控制面对面联络次数,原则上每名代表全年只开展一次高质量、用心用情的面对面联络,不搞狂轰滥炸,不过多打扰代表,不让联络成为代表负担。
二、途径方式
1.登门拜访。适用于企业代表,特别是在江苏有影响的知名企业家。通过检察长登门拜访、党组到企业开展集体调研、主题教育、与企业结对共建等方式,加强与规模以上企业家代表的联络,实现规模以上企业家全国、省人大代表走访全覆盖。
2.直击大要案。适用于全体代表。在本地区发生重大、有影响案件时,要用好大要案件资源,在明确保密要求前提下,让代表深度了解案件,保障代表知情权,使代表通过具体案件感受到检察机关多办案、办好案的努力,增强对检察办案的获得感。一是提起公诉前可以召开案件吹风会、通气会,向代表报告案件侦破过程、审查工作、证据情况、犯罪手段等,让代表直击检察大要案,感受检察作为;二是提起公诉后可以邀请代表旁听庭审,让代表亲历案件审理过程,加深对检察主责主业的了解和认同;三是判决后可以制作案件专题片,向代表系统报告类案办理工作,感受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生的努力。专题片制作以市院为主,可以围绕扫黑除恶、金融犯罪惩防、环境资源保护、未成年人检察等专题制作。
3.视察指导与辅助履职。适用于工人农民代表、新代表、基层代表。在“检察开放日”或举办重大活动时,邀请代表走进检察院,参观办公办案场所,了解检察办案职能,视察检察工作。年底代表起草议案、建议时,积极帮助代表做好选题提供、素材搜集、体例指导、格式排版等保障工作。
4.双拥共建。适用于解放军武警代表。通过“八一”慰问、邀请作国防报告、组织干警军营体验等方式,改进双拥共建工作,提高军队代表对检察工作知晓度、认可度。
5.工作汇报或通报。适用于党政代表,特别是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民主党派、群团组织负责人代表。通过专题报告党委中心工作贯彻落实情况、邀请四套班子领导视察指导、召开检察工作通报会等方式,寓联络于工作,主动争取领导和支持。
6.宣传推介。适用于各行业代表。精心选择一批各行业的代表,由省院新闻办、《清风苑》杂志社登门采访,刊发介绍代表履职情况、工作业绩、奋斗经历、成功感悟等内容的专访,帮助代表宣传推介自己,树立行业领军形象。
7.非接触联络。适用于全体代表。办好“苏检联络在线”微信公众号,用好代表联络微信群,精准发布联络活动纪实、代表履职动态、代表风采展示、重大有影响案件等代表感兴趣内容,打造具有检察特色的“代表之家”。
三、职责分工
1.省院。负责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指导督办全省代表联络工作,负责省四套班子领导代表以及省直其他全国、省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省院党组全年开展七个活动:一是邀请省人大常委会领导视察指导;二是邀请省政协领导视察指导;三是召开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座谈会;四是召开律师代表座谈会;五是召开企业界代表座谈会;六是党组拜访或召开在宁有重要影响的全国代表座谈会;七是党组到全省知名企业集体调研、开展中心组学习活动,省院领导到设区市院调研时走访全国人大代表。上述活动,省院侦监、公诉、未检、民行、执检、控申等业务部门负责提供全省范围本条线典型案事例和经验做法,省院研究室负责筛选汇总全省范围重点案事例、起草通稿,省院新闻办负责重大案事例影像留存、动漫片、专题片、PPT等制作。
省院监督办协调指导设区市院代表联络工作,主要开展六项工作:一是动态掌握全省代表联络工作底数,按季度统计全省联络代表情况,年底对全年代表联络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二是做好省院领导到设区市院调研时联络代表的对接服务工作;三是改版升级“苏检联络在线”公众号;四是建成代表信息数据库,全面录入代表基本信息、联络情况、意见建议;五是牵头办理代表建议和转办案事件;六是视情组织省直全国、省人大代表参加设区市院活动。
2.设区市院。负责联络本辖区的全国、省人大代表。主要做好九项工作:一是负责在省院领导下基层调研时安排拜访或邀请全国、省人大代表参与;二是负责登门拜访本辖区知名企业家代表;三是负责大要案向代表公开工作;四是负责落实高检院、省院要求,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五是负责代表履职服务工作;六是负责双拥共建工作;七是负责办理代表转办案事件;八是负责协调解决代表困难和需求;九是负责“苏检联络在线”、代表联络微信群等非接触联络的素材提供。在此基础上,设区市院可选择重要节点,开展具有本市特色的联络工作,或针对市级代表自行安排若干高效管用的联络活动。
3.基层院。基层院参与设区市院全国、省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具体职责由设区市院统筹安排。
全国、省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可以参照本方案开展。
抄送: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委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