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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式检委会,了解一下?
2019-11-06 17:39:00  来源:江苏检察在线
   今天的检委会有个特别程序,我们邀请到了四位人大代表、特约检察员和专家学者,请他们对我们今天检委会审议的内容作出点评,对我们江苏检察工作提出意见。请把话筒交给他们。
  
  10月24日下午,江苏省检察院2019年第13次检察委员会会议上,江苏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华微笑着介绍了本次检委会与以往的不同之处。

  作为检察开放日的一项活动,本次检委会邀请了省人大代表、省检察院特约检察员、南京大学和东南大学的法学专家列席,是省检察院召开的首次开放式检委会。

  本次检委会的议题是审议2019年第3期省检察院《公告》案例,共有5起案件作为备选案例接受审议。

  

  “这是我院办理的一起针对法院怠于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而依法进行监督的案件……” 

  案件承办人采用口头汇报和多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向检委会汇报案件的要旨、基本案情和检察履职情况。

  其后,省院研究室负责人向检委会汇报案件所具有的借鉴意义。

  检委会委员听取汇报后,进行提问和审议,并对该起案件能否入选《公告》案例进行表决。

  5起案件审议程序结束,审议结果尚未“揭晓”时,刘华邀请四位列席会议的代表、特约检察员和专家学者发表意见。 

  

  

 江苏省人大代表、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主任孙勇表示,这是我第一次参加省检察院的检委会,体会很深。不仅了解了检委会的流程,也深深感受到各位委员把控案情、分析案件的专业功底。5起备选案例,有3起涉及对民事诉讼、执行和审判程序违法的监督,这也体现了我们的民事检察监督从过去偏重实体审查,到现在对程序违法深层次监督的转向。 

  第一次聆听检委会,对检察机关的职能和责任有了更明确的认识,也深深感受到各位委员对案件讨论的认真专业和公开公平。江苏省检察院特约检察员、江苏省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方明由衷感叹。

  

  东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欧阳本祺在对5起备选案例予以肯定的同时,也指出案例在写作、论证上还有一些方面值得斟酌,说理、视野和格局需要进一步深挖拓宽。

  

  5起备选案例听下来很有收获,这些案例涉及到法定犯的不起诉、对法院诉讼保全、送达程序等的监督,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指导意义。 

  

  第一次参加检委会,是非常宝贵的一次体验,印象很深刻地就是委员的发言顺序很合理,能够非常有效让每一位都非常自由的阐述观点;还有就是讨论过程非常充分,每一位发言人都要用专业的理由去论证自己的观点,真正做到了集思广益,汇聚不同意见。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吴英姿表示,并建议检察机关在刑事案件和民事监督案件的办理中,更好地处理法律和政策的关系,进一步提高程序规则的运用技术。 

 刘华对四位专家学者的列席和点评予以感谢,并表示今天的开放式检委会是开了个头,今后省检察院检委会会不定期开放,邀请代表委员、特约检察员和专家学者参加。 

  检委会是什么? 

  检察委员会,简称检委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检察院进行科学民主决策的法定机构,是人民检察院的业务决策机构,是人民检察院实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的一种组织形式。 

  开放式检委会是什么? 

  开放式检委会,是指召开检委会时邀请检察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人员列席会议,公开检委会议题的讨论和表决过程。列席检委会的人员没有表决权,但可以对讨论的议题发表意见。 

  开放式检委会的作用是什么? 

  通过开放式检委会,可以使社会各界更好地了解、参与、监督检察工作,也可以积极借助外脑,提升检委会决策过程的专业化水平,提高检察公信力。 

  
作者:  编辑:时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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