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至16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曲福田率调研组赴南京、镇江,就《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开展立法调研。
调研组在两市分别召开座谈会,听取当地人大、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部分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省人大代表,招标投标代理机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招标投标协会等单位代表,以及评标专家代表的意见建议,实地考察了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曲福田对两市招标投标工作的经验做法及相关制度建设情况给予充分肯定。他强调,招标投标制度对于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提高国有资金使用效益,预防惩治腐败,都具有重要意义。
曲福田指出,修订招标投标条例是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招标投标秩序,促进招标投标市场规则统一,适应招标投标行业快速发展的必然要求。做好招标投标立法工作,要坚持系统思维和辩证思维,处理好项目法人自主权与招标投标制度刚性约束、程序控制与绩效结果、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严格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与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四个方面的关系。他要求,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在严格遵守上位法的同时注重制度创新,在全面规范的同时关注重点问题,在坚持可操作的同时兼顾原则性,把条例修改完善好。
省人大机关和省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南京、镇江有关负责同志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