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江苏检察网 > 读书 > 要闻 > 正文
追溯源流 鉴古知今
2019-11-21 13:49:00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中国方正出版社

  古代监察制度发展历经两千余年,在不同朝代监察制度内容不同,其发挥作用的历史背景以及发挥作用大小也不相同。在当前深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为更好地鉴古知今,对于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以及一般读者而言,如果能有一部全面分析考察古代监察制度运行的专著,就可较为简便地了解古代监察制度概貌。由张晋藩教授主编的《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史(修订本)》正是这样一部专著。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史》最早由中国方正出版社于2013年2月出版。《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史(修订本)》是在原书基础上修订而成,由中国方正出版社于近日出版。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史(修订本)》共八章,可分为四部分。

  第一部分即第一章,阐释了先秦时期的权力监督制度。古代监察制度由来已久,其萌芽可追溯到原始社会后期。监察制度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加强监督的需要。早在黄帝时期,为监督其他部落,黄帝就派遣左右大监到部落承担监督职责。周代时,也通过派遣世守进驻诸侯国进行监察监督。该专著将先秦时期的权力监督制度作为古代监察制度的发展背景,正是先秦权力监督制度为此后古代监察制度发展奠定了基础。

  第二部分包括第二、三章,即秦汉时期的监察制度与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监察制度。第二章通过对秦汉时期监察制度的论述分析了古代监察制度的诞生,考察了以御史制度为核心的古代监察制度的最初状况及其发挥作用情况。春秋战国时期史官逐步承担监察职能,战国七雄均有设置御史实施监察的记载。秦统一全国后正式出台监察制度,标志着古代监察制度的正式产生。秦根据“利异而害不同”原则构建以御史体系为核心的监察制度,设置御史大夫负责监察。御史大夫职掌副丞相,丞相缺位时递补丞相,通过这种制度设计以有效监督丞相。西汉基本承秦制,设御史大夫,另设司隶校尉和丞相司直以加强对百官监察。西汉中央监察机构称为御史府或御史大夫寺,东汉时中央监察机构改称御史台,御史台作为中央监察机构的名称一直延续直明初。

  第三章通过分析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监察制度,主要讨论了战乱时期古代监察制度的艰难发展及其运行概况。三国两晋南北朝时受战乱等因素影响,中央监察制度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监察制度发挥作用的大小,主要取决于皇权与臣权的对比,以及皇帝个人加强监察的决心。但这一时期仍有特色较为突出的监察制度,如东晋撤司隶校尉设检校御史,北魏尊崇御史中尉之权予以“千步清道”礼遇等。

  第三部分包括第四、五、六章,即隋唐时期的监察制度、宋朝的监察制度与元朝的监察制度。第四章分析了隋唐时期的监察制度,在前期监察制度发展的基础上隋代御史台真正独立,并改检校御史为监察御史,监察御史作为实施监察的主要力量步入历史舞台。至唐代监察制度真正成熟,实施一台三院制度,御史台下设台院、殿院与察院,监察御史分察六部。进一步加强言谏制度建设,设谏议大夫、给事中与左右拾遗等官员。唐代监察制度对此后的监察制度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第五、六章分别考察了宋朝与元朝的监察制度,宋朝与元朝监察制度各有其特色并发挥了良好的作用。宋代仍设一台三院,监察与言谏逐步合一,监察重点主要是包括宰相在内的百官,努力加强对六部监察。元代御史台与中书省、枢密院地位并重,仅设殿中司与察院,监察与言谏合一,通过提升监察官员品级与健全完善监察法规有效发挥监察机构的作用。

  第四部分包括第七、八章,即明朝的监察制度与清朝的监察制度。明清监察制度进一步发展,中央监察机构为都察院,监察御史按省分道,并设六科给事中,监察御史与给事中一起有效发挥监察作用。

  明初废御史台设都察院,都察院长官都御史品级为正二品,与六部尚书相同。下设十三道监察御史,共一百一十人,监察御史分道稽察中央部门并巡按地方。监察御史虽仅为正七品,但位卑权重,尤其是在巡按地方加强地方监察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六科给事中重点加强对六部监察,有效维护了政权正常运行。

  清未入关前即设都察院,入关后进一步强化都察院职能。都察院长官左都御史为从一品,仍与六部尚书品级相同。右都御史、右副都御史为督抚兼衔,以加强对地方官员监察。设十五道监察御史,满汉各二十八人,品级为从五品。仍设六科给事中,雍正时期将六科给事中并入都察院,号称科道合一。六科给事中满汉各十二人,品级为正五品。明清监察机构有效发挥了整纲饬纪绳愆纠谬的作用。

  为充分发挥监察制度的作用,古代构建以卑临尊、风闻言事等一系列制度安排,同时通过加强监察官员选拔、强化激励约束机制以及不断健全完善监察法规等措施,不断提升监察官员整体素质,并为监察制度运行提供法律保障。明清选拔监察官员进一步严格,监察法规进一步发展,均为确保监察制度的良性运行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该专著在全面考察古代监察制度运行的基础上,有其突出的特点:

  突出特点之一是,在每一章的第一节对该时期的政治结构设置予以简要的介绍,这样既奠定分析监察制度的基础,又使对历史不够了解的读者可以一览该朝代的概况以更好地了解古代监察的运行。如隋唐一章重点分析了三省六部制,明代一章分析了废中书省等结构设置。通过对以上结构设置的分析,可使读者有效了解到监察制度运行的逻辑。这种充分为广大读者考虑的写法使该专著更贴近广大读者,更利于广大读者阅读与学习古代监察知识。

  突出特点之二是,该专著既论述了某一朝代监察体制的发展演变情况,同时又考察了监察制度的保证作用与监察制度的运行。通过监察体制发展演变重点分析监察体制的概况,进而通过考察监察法规来探讨监察制度的保障体制,并进一步分析监察制度的运行状况与实际效果。如在分析清代监察时通过对《钦定台规》与《都察院则例》等的分析,使读者更好地了解到监察法规对监察制度的保证作用,并进而了解监察制度运行所取得的实际效果。正是这种安排使得该专著更富逻辑性,结构更加合理。

  突出特点之三是,该专著分析精当、史料丰富。古代监察制度的运行历经两千余年,对于如此长的时期,分析重点与资料取舍就极为关键,否则将难以突出重点而使读者陷于浩如烟海的资料之中。该专著妥善处理了重点与一般的关系,既考察古代监察制度的概况也对某些重点监察制度予以重点分析。如对明代巡按制度的分析就较为详细,以使读者可将巡按制度与当前巡视制度做相应比较。同时在史料的择用方面也别具匠心,既引用足够的史料以防无中生有,而且也不会因为史料过多而影响到对古代监察制度整体的分析。

  突出特点之四是,该专著在每一章均附有本章小结,通过本章小结来总结概括该章的主要内容,这样既可使读者进一步把握掌控学习相关内容,也可使读者对重要的知识点予以巩固把握。如宋朝监察制度一章中通过对中央监察制度、地方监察制度与监察法规的总结,进一步评析监察制度取得的效果。这种充分为读者考虑的写法,使得该专著具有更好的可读性与更高的价值。

  正如作者在前言中所说,“观今宜鉴古,传统的监察文化对于当前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通过阅读该专著,在了解古代监察制度运行演变的基础上,可进一步深入思考古代监察制度发展的得失成败,对古代监察制度某些方面的先进之处进行升华并改进借鉴,对其糟粕与失败之处则有效避开,这样对于深入完善监察制度、加强全面监督可以发挥更好的作用。而如果能实现这样的目的就是该专著最大的成功,也是作者与广大读者所乐于看到的结果。

  (刘社建 作者系上海社会科学院机关纪委书记)

作者:刘社建  编辑:绪研  
集群头条
案件发布
新媒体
微信
微博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