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通市水利局原副局长陆建平(副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南通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日前,已由南通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南通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陆建平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陆建平。南通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陆建平利用担任南通市水利局工程管理站站长和副局长的职务便利,于2010年至2017年期间,为南通三和市政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南通市通州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谋取利益,先后42次收受上述单位所送贿赂合计人民币1530000元,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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