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农业水利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总经理陈立昌涉嫌贪污、挪用公款、受贿案被提起公诉
2018-01-10 15:08:00  来源:江苏省检察院

  江苏省盐城市农业水利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总经理陈立昌(副处级)涉嫌贪污、挪用公款、受贿罪一案,近日,已由盐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盐城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4年4月,被告人陈立昌利用担任盐城市农业水利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盐城市亭湖区顺泰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泰小贷公司)执行董事的职务便利,采用指使他人将顺泰小贷公司的公款用于归还其个人在顺泰小贷公司借款的方式,侵吞顺泰小贷公司公款人民币550万元;2014年至2016年,被告人陈立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挪用公款5300万元归个人使用,数额巨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进行炒股等营利活动;2007年至2017年,被告人陈立昌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融资贷款、工程承接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先后收受于某某等7人贿送的款物折合人民币100余万元,依法应当以贪污、挪用公款、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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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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