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检察院依法对张大勇(副处级)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2019-03-08 10:11: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2019年3月7日,宿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市经济开发区原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张大勇以涉嫌受贿罪向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大勇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张大勇,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书指控: 2013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张大勇利用其担任市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等职务的便利,在工程招投标、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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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绪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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