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检察院依法对马景伟(副处级)涉嫌受贿、徇私枉法案提起公诉
2019-12-22 19:49:00  来源:江苏省检察院

  日前,徐州市泉山区政府原党组成员、徐州市公安局泉山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马景伟(副处级)涉嫌受贿、徇私枉法一案,由徐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马景伟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徐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0年12月至2019年5月,被告人马景伟利用担任徐州市公安局云龙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徐州市公安局泉山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2013年,被告人马景伟利用担任徐州市公安局云龙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对明知是有罪的人故意包庇不使受追诉,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徇私枉法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作者:  编辑:耿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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