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罗少英(副处级)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2020-02-12 13:46: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近日,淮安民用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罗少英(副处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淮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罗少英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淮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7年至2018年,被告人罗少英在担任淮安民用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机场二期扩建工程中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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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杨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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