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刘泽宇(正处级)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2020-05-02 20:06: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近日,淮安市淮阴区委原书记刘泽宇(正处级)涉嫌受贿一案,经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扬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泽宇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刘泽宇,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扬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1年至2019年,被告人刘泽宇利用担任洪泽县县长、淮阴区委书记、淮安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等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招投标、工程款支付、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谋取利益,直接或间接通过其子(另案处理)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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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耿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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