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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刘加模(副处级)提起公诉
2021-08-08 17:15:00  来源:江苏检察在线

  近日,盐城市水利局原副调研员刘加模(副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盐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加模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盐城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1年至2016年,被告人刘加模利用担任盐城市水利局副局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申报、滩涂承包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更多案件信息请查看:江苏检察网案件发布http://www.jsjc.gov.cn/fabujuhe/

作者:  编辑:耿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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