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检察院
公告
宁六检民公[2021]32011600002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丁夕军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将位于南京市六合区竹镇镇侯桥桥附近两侧的杨树销售给杨木兵、成乐根进行砍伐,丁夕军、杨木兵、成乐根等人滥伐林木的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本院。
邮寄地址:南京市六合区延安北路88号
联系电话:025-57595766
特此公告。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