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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检察院对陈乃福、徐铃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2021-09-22 16:06:00  来源:正义网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检察院

  公告

  江检民公告〔2021〕3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陈乃福、徐铃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侵害了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危害不特定社会公众的身体健康,可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本院。

  邮寄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上元大街239号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

  联系电话:025-52197038

  特此公告。

  2021年9月17日

作者:  编辑:王子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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