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默容留他人吸毒获刑半年 当庭表示以后不会再犯
2015-01-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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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默被带入法庭。

  备受关注的演员张默容留他人吸毒一案,今天上午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开庭审理。法院经审理后当庭作出判决,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张默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上午10时30分,法官宣布庭审开始。身着红色上衣的张默被带入法庭。

  该案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起诉书显示,2014年4月至6月间,张默在东城区其住处两次容留吴某、周某、许某吸食毒品大麻。2014年7月29日,张默在他人居所内因吸食毒品大麻被民警抓获。

  公诉机关认为,张默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大麻,应当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张默表示无异议,并自愿认罪。

  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认为,张默在其住处两次容留三人吸毒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该案中,张默因吸毒被查获后,在公安机关尚未掌握其容留他人吸毒犯罪事实的情况下,主动向公安机关如实供述了其容留他人吸毒的犯罪事实,并且在今天的庭审中也能够如实供述,其行为应当认定为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公诉人同时指出,除了两次容留三人吸毒,张默曾因吸毒被行政处罚,被查获时也正在吸食毒品,应综合予以考虑,作出适当量刑。

  “我认识到了错误,以后不会犯了。”在最后陈述阶段,张默表示,从被抓到现在一直在反省,以后会尽力弥补因为这个错误对家人和社会造成的伤害。

  11时左右,审判员当庭宣判,认定张默构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作者:何青  编辑:马亚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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