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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三大公诉三大监督”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专业化发展
2018-11-14 10:17:00  来源:

     刘  华

摘要:面对当前新的形势要求,在职责定位上,检察机关应当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自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善“三大公诉、三大监督”业务体系,忠实履行职责,回应群众诉求。在工作方向上,应当始终坚持专业化发展路径,提升“三大公诉、三大监督”业务水准,同时以构建现代司法管理模式为主线改进司法行政工作,全面推进检察工作专业化发展。

关键词:三大公诉 三大监督 专业化

 

、准确把握新时代检察工作总体要求

当前,对检察机关来说挑战与机遇并存、压力和动力同在。总的来看,是机遇大于挑战。党和人民对强化法律监督、推进法治建设寄予厚望,希望通过检察机关卓有成效的工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与此同时,检察机关被赋予了一些新职能,包括提起公益诉讼、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等等,使检察工作有了新的发展空间。面对新的形势要求,检察机关应当顺势而为应时而动,努力实现检察工作新时代转型发展。

(一)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自信。这一自信,不是妄自尊大的自信,也不是自我麻痹的自信。这一自信,源于中央对检察机关的工作要求,源于宪法法律对检察机关的职能定位。20141月,总书记在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中,突出强调要强化法律监督能力;同年9月,总书记首次提出加强检察监督。20179月,总书记在致第22届国际检察官联合会年会的贺信中再次强调:中国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承担惩治和预防犯罪、对诉讼活动进行监督等职责,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一支重要力量。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既明确了检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职责使命,也极大丰富了检察工作内涵、指明了检察工作发展方向,饱含着对检察工作的殷切期望。检察机关应承担起自身角色使命,发挥好应有作用,来完成总书记所要求的职责任务。

首先,检察机关是一切公诉活动的发起者。在刑事诉讼中,检察机关通过提起公诉来启动刑事审判程序,行使刑事追诉权;在民事行政诉讼中,法律新赋予了检察机关提起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的权能。检察机关代表国家提起公诉,以此来启动司法裁判程序,督促法院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基础上,做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判决。与此同时,无论是刑事公诉还是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机关都可以进行调查核实活动,通过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咨询专业意见、调阅行政执法卷宗材料、勘验检查等方式,收集固定证据材料。在刑事公诉活动中,检察机关还有自行侦查和退回补充侦查的权力。在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中,检察机关可以行使支持起诉的权力,帮助相关社会组织更好地保护公共利益。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中,检察机关可以向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纠正不作为、乱作为等行政违法问题;如果行政机关不履行或者拒绝履行,检察机关就可以提起公益诉讼,将原来的民告官变成官告官,以司法强制力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这些方式和手段,为检察机关行使公诉权提供了条件和支撑。

其次,检察机关是所有诉讼活动的监督者。在刑事诉讼活动中,检察机关全程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的合法性进行监督。在刑事立案阶段,检察机关通过立案监督,使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进入诉讼程序,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过滤出诉讼程序;在刑事侦查阶段,通过侦查监督工作,监督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在刑事审判阶段,对法院作出的裁判,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在事实认定或者法律适用方面存在错误的,主要以提起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的方式,依法进行监督纠正;在刑事执行阶段,检察机关对监管场所活动以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刑罚变更活动进行监督,保障刑罚正确实施。在民事诉讼活动中,检察机关可以通过提出抗诉、发出检察建议等方式,对法院所作的生效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进行监督,促进法院裁判结果公平公正;对法院审判程序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促进程序正义;对法院民事执行活动进行监督,促进裁判结果落实到位;对当事人伪造证据材料恶意提起虚假诉讼也有监督权能,促使法院依法保护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行政诉讼活动中,检察机关同样可以通过提出抗诉、发出检察建议等方式,对法院所作的生效裁判结果、审判程序违法行为和执行活动进行监督,形成了从案件受理——审理程序——裁判结果——执行的全流程监督,促进程序和实体公平公正。

从以上两方面看出,公诉和监督是检察机关的两大权能,当下的检察业务工作应当以三大公诉、三大监督为核心展开。三大公诉就是刑事公诉、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三大监督就是刑事诉讼监督、民事诉讼监督和行政诉讼监督。可以说,无论是原有职能还是新增职能,都有很大的深耕厚植的空间,检察工作仍然大有可为。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今年15日总书记又鲜明提出,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110日在对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的批示中也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人民性是检察机关的根本属性、本质属性。检察机关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要切切实实地落实到司法办案工作中。当前,应当着力于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聚焦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的需求办好案件。依法严惩各种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特别是食品药品、环境、财产、信息安全的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中央已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省委政法委也作了具体任务部署,检察机关应当迅速响应,这种响应不是发文件、提要求、设置一些领导小组,而真正弄清楚做什么、怎么做,显示出态度和力度。具体来说,在程序上,从办案节奏把握、人员力量调配、主动介入时机等方面作出明确要求保障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依法快捕、快诉;在实体上,针对涉及黑社会性质犯罪种类较为繁杂的情况,与公安、法院进行协商研究,明确定罪标准,形成统一意见,实现依法规范精准打击。对群众高度关注的重大案件,应当及时作出回应,第一时间亮明检察态度发出检察声音。

二是聚焦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需求办好案件。一方面,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活动的法律监督,坚决依法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枉法裁判和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尊严和公正。尤其是侦查监督工作,应当注意把握线索来源和方式方法两个问题,真正发挥监督引导侦查作用,坚决监督纠正少数案件久拖不查、久拖不判情况。另一方面,也要坚持不懈强化对自身司法办案活动的监督制约,切实解决自身办案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问题。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下,检察机关办案不严格、不公正的话,是过不了庭审这关的,也是经不起法律检验的。

三是聚焦人民群众对权益保障的需求办好案件。坚决惩治暴力伤医、校园欺凌、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严厉打击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依法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当下还应当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完善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主动探索、创新普法模式,促进提高群众法治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在目前经济环境下,加强对企业产权的司法保护,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合法企业与犯罪组织、合法财产与违法犯罪所得、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等界限,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始终坚持专业化发展方向

专业化应当成为我省检察机关2018年度的关键词。当今社会,分工协作进一步精细化、专业化,各行各业都有自己的职业标准和职业精神。比如,餐饮业正向现代化、产业化迈进,餐饮人才的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一些大的连锁酒店、宾馆都设有行政总厨这一职位,工作任务就是管控旗下所有酒店的厨房整体运营,提升酒店餐饮业的专业水平。又如保洁行业,也有一套非常规范化和标准化的作业流程,打破了传统水桶+拖把的工作形象。日本有一位名叫新津春子的保洁大妈,对80多种清洁剂的使用方法倒背如流,因为最会打扫卫生,被封为国宝级匠人。这些事例生动地告诉我们,在现代社会任何一项工作要想做优做强,都必须走专业化的发展之路,粗放式、大呼隆的工作模式,将很快被时代所抛弃。

专业化也是中央对检察机关的要求。去年10月,中办印发了《关于加强法官检察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意见》,对法官检察官的产生、法院检察院内设机构的设置、审判权检察权的运行等提出了明确要求,这是中央第一份就法官检察官专业化建设作出全面系统规定的文件。检察机关要想全面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也只有从专业化上出实招、见实效。这既是适应监察体制改革、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客观需要,也是构建现代诉讼体系、彰显检察机关在政法大格局中地位的必然要求。主要从以下两方面着手开展工作

(一)以三大公诉三大监督为核心,提升司法办案质效

一是三大公诉业务专业化。第一是刑事公诉。通过专业化水准、职业化素养,才能把刑事公诉这张名片擦得更亮。应当进一步健全完善刑事案件证据审查标准,提升公诉人员审查案件、认定证据、出庭公诉的专业化水平。通过实战演练、教育培训等方式,有针对性地解决公诉人员审查、举证质证、抗辩等方面经验欠缺、能力不强的问题。严格遵守证据开示规则,不搞证据突袭,展现专业形象。对于那些长时间不能胜任出庭公诉工作的检察官还应及时调整退出员额,倒逼提升公诉能力。第二是民事公诉。民事公益诉讼将民行部门的检察官也推向了前台,民事公诉出庭能力也面临着专业化的问题。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损害公共利益等行为,需要结合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专项监督,办理一批有影响的典型案件。对已经由有关机关或者组织提起诉讼的,也可以支持起诉,形成保护公共利益的合力。第三是行政公诉。行政公益诉讼应当重点把握诉前程序的专业化问题诉前程序必须依法依规严格履行,统筹考虑行政机关监管行为不到位的损害程度、地域管辖、层级发送等因素,合理确定诉前检察建议发送对象。同时,在检察建议的内容深入性和格式规范性上继续下功夫,提高监督工作水平。

二是三大监督业务专业化。客观来说,监督工作仍然是检察工作的软肋,信息渠道不够宽、监督手段不够多、监督刚性不够强,需要下大力气解决。一方面,拓宽监督信息来源。目前无锡市院已与公安建立了审讯视频专线,同时专线接入国土、环保、城管等部门的行政执法数据,做出了有益的探索,省院也在着手筹建监督信息平台。各地检察机关也都应主动作为,与公安、法院等单位搭建信息共享通道,为检察监督工作提供信息支撑。另一方面,丰富监督手段。各地检察机关都应当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开动脑筋挖掘潜力,丰富监督方式和手段,探索出务实可行的监督办法,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原创性经验。第一是刑事诉讼监督。对刑事侦查活动的监督,抓住搭建政法信息共享平台契机,进一步掌握公安执法办案数据,为侦查监督工作提供信息支撑。对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重点是加大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力度。在抗诉方面,加强抗诉说理,提高抗诉质量,提升法院采纳率;在再审检察建议方面,要跟踪了解法院再审程序启动情况,对未采纳的要及时提出抗诉。对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在对监管场所和监管活动监督方面,应当加强日常监督,确保监督及时有效;在刑罚变更执行监督方面,加强同步监督,促进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活动程序合法、实体公正;在财产刑执行监督方面,加大监督力度,促进常态化、制度化。第二是民事诉讼监督。对民事裁判结果的监督,应当树立迟到的正义非正义的理念,完善分案方式和轮案规则,加快案件审查节奏,全力清除积压案件;对虚假诉讼的监督,重点对借诉讼为名行逃避债务之实的行为,加大监督力度,回应群众期待;对民事执行的监督,重点加强对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利益的执行案件以及经常出现、具有普遍性的不当执行行为的监督,体现监督效果。第三是行政诉讼监督。在对行政诉讼案件监督方面,加大监督力度,对符合抗诉条件的及时提出抗诉。充分运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通过发出督促履行职责类检察建议,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及时履行职责,保障公共利益。同时,积极完善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协作机制,开展对行政非诉执行的专项监督工作,支持和促进依法行政。

(二)以构建专业化的现代司法管理模式为主线,提升司法行政工作质效

司法行政工作同样要走专业化发展之路,向现代行政管理模式转型。具体来说,关于办公管理,发挥好中枢作用,从流程管理上动脑筋、下功夫,对办公管理的运行模式、质量标准、实施程序、突发事件处理等都进行规范化,防止工作的随意性。关于新闻宣传,从专业角度寻求提升空间,准确把握受众对象需求,以案件为依托讲好检察故事,扩大检察工作影响力。关于教育培训,改变以往较为粗放、不重评估的传统教育形式,加快体系化、标准化建设,提高培训效果。关于检务保障,应当在检察装备设施的管、修、购等环节都实行现代化管理,适时探索服务外包的形式,提升检务保障专业化水平。关于队伍建设,由传统的管干部向现代人力资源管理转型,干部人事部门应当深入了解干部的德、才、人岗适配等具体情况,建立专业化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关于工作作风,对繁琐无用的文山会海应当大刀阔斧地进行削减,上级院减少下级院材料报送任务,不搞来料加工,自己跑基层、勤调研,进一步改进会风文风。

作者:  编辑:杨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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