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检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实践
王方林
当下,全国新一轮科技和产业革命正在萌发,以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数字经济加速向各领域广泛渗透,正在开启一次重大的时代转型,带动人类社会生产方式变革、生产关系再造、经济结构重组、生活方式巨变。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层出不穷,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动力,成为拉动增长的新引擎。
江苏检察机关在时代进步浪潮中,举全省检察机关之力,用信息化为检察工作插上腾飞的翅膀,成立了实体化运作的网信办,先后抽调了161名业务骨干和技术精英,组成25个项目组,围绕构建“网上、掌上、实体”三位一体信息化检察院,积极探索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强化检察工作与信息化深度融合,推进检察机关监督体系和监督能力现代化。
一、探索机器阅卷智能辅助办案新模式
信息化时代的检察办案应该是什么样子?为了解决江苏检察机关面临的案多人少、办案规范化程度参差不齐、法律监督薄弱等难题,根据司法责任制改革和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结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属性和司法办案特点,探索研发了刑事办案智能辅助系统。该系统是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按照检察官办案经验法则设定规则,由计算机自动阅卷和查找问题,辅助检察官办案的智能化软件。系统由“机器人”自动抽取电子卷宗,搜索归类、甄别判断出程序、证据、事实等方面存在的疑点和重点,供检察官逐一审查判断处理,通过结果递进关联引用,自动生成法律文书,推送类案参考和量刑建议,由检察官最终作出审查处理决定,并同步开展法律监督。由此改变检察官传统依靠纸质卷宗,记在个人笔记本上的办案模式,向现代网上依托电子卷宗机器智能辅助办案模式的转变。
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模块自运行以来,共办理案件16875件,发现侦查机关取证违法及证据瑕疵3580处,发出书面纠违通知书299份、检察建议书40份,同比上升104.22%。办案效率、办案质量、监督成效全面提升。另外正在向公安机关延伸。
盗窃罪模块是基于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模块迭代升级的2.0版本,更智能、更顺畅,建立了多人多笔犯罪案件办理的智能辅助模型,于今年9月18日在南京市雨花台区检察院上线试点。诈骗、抢劫、强奸、故意伤害、容留他人吸毒5个罪名规则也已经编制完成,正在陆续开发。8个罪名的研发将使得全省检察机关近70%的案件可以运用智能辅助系统办理。与此同时,还开发认罪认罚速裁程序和简易程序办案模块以及适用于所有罪名的通版规则,为全省刑事司法办案提供智能辅助,节约司法资源,规范办案行为,提高监督质效。
二、探索“数字检察官”检察监督新手段
为了解决监督线索发现难、调查核实难以及内部统管弱等问题,提高监督质效,尝试依托政法大数据共享应用服务平台实现与其他政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的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打造“看得见,听得到,摸得着”的“数字检察官”,实现内控有效、监督有力、决策科学、管理现代,同时也促进被监督者转变理念,提高执法司法水平,达到双赢、多赢、共赢。其中,目前成效较为突出的平台主要有:
1.“刑事执行检察智能辅助平台”。覆盖刑事执行检察16类案件的办理以及看守所、监狱、社区矫正日常检察。平台可以实现对公安、法院、监狱数据的“一键搬家”,基础数据手工零填录;通过预设规则,机器自动生成是否符合减刑条件等结论,供检察官参考。通过获取刑事强制措施、刑罚执行、强制医疗信息等数据,自动分析比对,向全省三级院推送监督点,化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彻底改变传统监督模式。截止今年10月,通过平台纠正减刑不当838件,同比上升97.6%;共排查出实际未交付案件170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4份。平台还能够准确掌握全省各地区办案情况以及日常监督工作情况,对办案和监督工作中出现的异常情况进行预警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逐步实现“数字检察官常巡察,检察人员不常驻” 的目标。
2.“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管理平台”。对接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两法衔接”平台、12345政府热线、行政执法业务系统、互联网等,用互联互通、数据推送、信息获取等方法,形成监督信息数据库;通过建立数据模型,自动形成线索库;经过评估、分流、线上线下调查核实,大大提高线索获取能力、调查能力和实战能力。同时,进一步完善了上下联动、一体化办案机制。
3.“案管大数据应用平台”。平台通过预先设置的监控规则,针对侦监、公诉、民行、执检、控申业务由机器对每一件案件、每一个程序、每一个节点进行自动比对,对于需要履行的程序性事项会自动向案件承办人进行提醒。权利保障方面,在征得案件当事人、辩护律师同意后,通过短信、电子邮件、电话等多元化手段及时向案件当事人、律师等告知各类程序性信息。平台运行以来,共计向当事人、律师发送权利保障短信231563条,既大大节省了人力物力成本,又节约了办案时间,提高了送达效率,提升了当事人、辩护律师的获得感。平台对“两不两撤”、无罪判决以及诉判不一等9类重点案件列为应评案件,自动筛选出来、随机分配给案管部门检察官开展评查;还将评查项目、内容全部标准化,将不同类型案件的不同办案节点中的评查内容全面详细列出,共梳理出评查点1618个。由评查人开展线上全面评查,实现了机器评查与人工评查的有机结合。通过案管大数据应用平台确保对司法办案的全面、规范、精准、高质、高效的监督管理。
三、探索检察机关现代管理新方法
为了解决宝塔式层级管理带来的效率低、成本高的弊端,江苏检察全省一盘棋,统一研发“苏检掌上通”“苏检媒智通”、检察门户网站、教育培训管理系统等综合管理类软件,实现了扁平化管理,大大提高集约化管理水平。
1.“苏检掌上通”。依托腾讯企业号研发的新一代检务政务一体化移动办公平台,共有工作提醒、领导视窗、我的智库、办公助手、通知公告、掌上文件、掌上党建、办案助手、e键通等9大板块107个小模块,也是我们着力打造的“掌上检察院”。目前全省三级检察院12000余人在同一平台开展日常办公、办文、办会和办事,实现了“有信号的地方就有工作”。
2.检察门户网站集群。坚持统一建设标准,整合全省三级院的信息资源、服务资源和检务应用,将全省125家检察院形成紧密联系的有机整体,实现了均衡化发展,助推我省检务公开透明度连续两年位居全国检察机关第一。
3.“苏检媒智通”。在传统媒体资料管理系统基础上,整合全省检察系统各类数据资料,构建面向多对象、富媒体的智能化内容管理。统一存储、智能标引与发布、快捷搜索、互联共享以及对新闻宣传绩效管理和相关数据进行统计,为全省检察机关提供政策宣传、民意收集、舆论引导、案件线索发现和舆情监测、管控等提供有效的支撑和服务。
4.教育培训管理系统。统一构建覆盖全省检察机关的在线培训学习与管理平台。对于培训主办方,只要按照系统流程操作会自动生成培训须知、经费审批单,培训办班时不用再打印须知,一切办班管理事项在手机上完成。对于普通干警,可以在说说吧里谈谈培训需求,可以到推荐吧里与各地同仁们互动交流,分享学习资源,可以到课程库选择课程自学,可以分享培训风采,查看自己培训学习的足迹。对于兼职师资,可以看到自己的课程被点击浏览的次数,看到干警们的留言,可以互动交流。真正实现了培训对象、内容、师资配备及过程管理精准高效。
四、积极探索检察官绩效考核新机制
绩效考核历来是个老大难问题。为了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地见效,真正做到“入额就要办案、办案就要考核”,江苏检察机关利用现有业务系统的数据资源,建立检察官绩效考核模型,对检察官所有的办案活动从办案数量、办案质量、办案效率、办案效果、司法作风、司法技能、职业操守、综合履职等8个维度进行绩效考核。考核一是突出主责主业,前4个考核维度权重占比七成,引导各级检察院聚焦办案;二是突出方便快捷,从“生产库”自动抓取办案数据,自动生成任意时间段的司法档案;三是突出量化比较,运用多种系数量化工作,生成可比较的分数,每日排名,动态更新,检察官本人在单位内排名、设区市内排名和全省排名一目了然;四是突出公开透明,绩效考核得分,可一键反查,防止了弄虚作假。
绩效考核系统全面运行以来,取得了显著的直接成效和间接成效,对办案工作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一是促进了办案质效和审结率的提高。各地办案工作呈现出你追我赶、齐头并进的态势;二是推动了司法办案专业化。绩效考核系统与其它平台一道强化了办案监督工作,促进了捕诉合一专业化办案组织建设;三是推动了领导决策科学化。为员额精准分配、动态调整、保持检察官相对合理的工作饱和度提供了参考依据;为评先评优、职务晋升、绩效考核奖金分配提供了直接依据。
随着研发应用的不断深入,智能辅助办案系统会越来越智能、辅助面越来越广,真正有效破解案多人少难题,提高办案质效,维护公平正义。江苏检察将按照确立的“358”战略,广植深耕,复合迭加、滚动发展,努力为构建新时代党领导下配合有力、制约有效、监督到位的新型司法制度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