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检察院对刘单勤等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2019-09-06 15:50:00  来源:正义网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检察院

  公告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刘单勤、牛栋梁在未取得药品生产经营资质的情况下,生产假药丸,并销售给不特定众多消费者,可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之规定,发出民事公益诉讼公告,请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本院。

  联系人:程飞

  联系地址:泗阳县众兴镇北京中路8号

  联系电话:0527-89669020

  特此公告。

  2019年9月6日

  更多案件信息请查看:江苏检察网案件发布http://www.jsjc.gov.cn/fabujuhe/

作者:  编辑:绪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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