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领域民间借贷纠纷虚假诉讼监督案
2018-01-24 09:04:00  来源:江苏省检察院

  企业破产,凭空冒出一批“债主”

  —— 启东市检察院成功监督14 起涉案金额1.1亿元虚假诉讼系列案件

    承办单位:启东市检察院

  一、案情故事

  2014 年下半年,崔某甲的房地产公司申请破产。然而,一些债权人却因为债务问题与破产清算小组闹得不可开交,甚至出现了难以控制的“信访潮”。今年年初,启东市检察院接到政府转来的信访件,立即展开调查。在核实企业申报债权清单时,检察官发现有一批“债主”的债务很蹊跷,随之进行了认真仔细的查证分析,很快查明了这些“债主”都是放高利贷者的“杰作”,所谓“债权”子虚乌有的事实,一连串虚假诉讼也由此浮出水面。

  据调查,2009年至2013 年间,崔某甲为了发展公司业务多次向刘某乙、杨某丙、杜某丁三人借高利贷。没料到,房地产公司从2013 年开始衰败,面临随时破产的境地。为了在破产债权分配中主张高利贷利息,刘某乙、杨某丙、杜某丁和崔某甲想出“妙招”,通过伪造借条和银行转账记录,虚构了14 名亲友与房地产公司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事实”。随后他们三人以 14 名亲友的名义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并与崔某甲配合当庭达成调解协议,致使法院作出14份民事调解书对虚构的债权全部予以确认,总金额高达1.1亿元。2014 年7月14 日,崔某甲的房地产公司正式申请破产,刘某乙、杨某丙、杜某丁让14名亲友分别拿着民事调解书到破产清算小组申报债权,引起了企业其余债权人的怀疑。

  今年3月 24 日,启东市检察院就其中13个在启东法院调解的案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书,并将另一个在南通中院调解的案件线索移送至南通市检察院。目前,两级法院经再审后判决撤销了原14 份民事调解书,并驳回所有原告的诉讼请求。

  二、履职看点

  精准把握虚假诉讼特质,找准突破口。办案检察官凭职业敏感和过硬基本功,牢牢抓住虚构“事实”需要伪造证据进行佐证这一特点,在借条和银行转账凭证中准确判断证据有无客观性,最终通过查明虚假诉讼人循环汇款的事实,成功打开案件的突破口。

  充分发挥内外协作效用,锁定证据链。在没有现成成功案例可借鉴的情况下,检察院集思广益,协调民行、反贪的步调,联合纪委、公安的力量,成立五小组对18名当事人进行同时询问,快速打破所有涉案当事人心理防线,锁定全案证据链。

  潜心探究民行办案模式,创设新样本。针对企业破产领域虚假诉讼案件易发、频发的现状,对破产案件进行集中梳理,深入研究该类案件的发案规律,积极寻求突破该类案件的方式方法,在全省率先建立了“ 法院破产清算案件常态化参与机制”,“企业破产清算单位的常态化联络机制 ”等两个机制,打造了“检察机关查处虚假诉讼”,“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这个平台,并让这两机制一平台成为今后查办虚假诉讼案件的样本模式。

  三、社会影响

  启东市检察院办理的这起案件数量多、金额大、社会反映强烈,它成功监督的不仅仅是14份生效裁判,而是成百上千的同类案件,更是有力地捍卫了公平正义和司法权威,对遏制企业破产领域虚假诉讼高发乱象具有现实意义。同时, 通过本次办案,该院有效化解了积存多年的信访矛盾,捍卫了大多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作用,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服务大局和保障民生的应有之义。

作者:  编辑:耿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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