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强、姜军锋等22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销售伪劣产品、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2018-01-24 09:31:00  来源:江苏省检察院

  摧毁7000吨工业盐流向餐桌的犯罪网络

  ——王海强等22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销售伪劣产品、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承办单位: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检察院

  一、案情故事

  2008年,怀揣“发财梦”的河北青年王海强来到北京,投靠姐夫姜军锋。抵京后,王海强发现姐夫的工厂白天从不开工,到了深夜,工人们就把一袋袋标着“工业盐”字样的白色碎块直接倒进机器的钢桶里,再把一包包小塑料袋放进设备。不一会儿,机器的出口处就源源不断地“吐”出一袋袋小包装的盐袋,上面写着“北京中盐加碘精制盐”等标识。原来,姜军锋以经营工业盐为幌子,从生产工业盐的厂家买到大量盐,通过封口机灌入包装袋后,它们就变成了“食用盐”,利润翻了四倍。见暴利可图,王海强也顾不上工业盐对人体有害,便跟着姐夫送货。两个月后,王海强决定“自立门户”。王海强的“大客户”是北京长途汽车站附近的几家杂货店店主,他们与来往各地的很多长途车司机很熟悉,经常低价抛售“假盐”。就这样,姜军锋“生产”、王海强“送货”、杂货店“批发”、长途车司机“转运”,这些“黑盐”隐藏在客车的行李箱内,通过庞大的长途运输网销往北京、天津、江苏等7个省市的城乡结合部或农村。最终,总计7000多吨工业盐出现在人们的厨房里、餐桌上。后泰州市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盐政执法部门联手,查处了相关犯罪活动。检察机关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对王海强、姜军锋等22人提起公诉,2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拘役至有期徒刑十五年不等刑罚。2017年1月,法院二审驳回王海强、姜军锋等的上诉。

  二、履职看点

  该案是泰州检察机关开展“食药安全检察行”活动中办理的一起重大案件,有以下特点:

  一是泰州市检察机关多次召开相关职能部门联席会议,出台了涉盐犯罪会议纪要,解决了工业盐冒充食用盐案件存在鉴定难、定性难、主观明知认定难等问题。

  二是检察机关通过引导侦查,深挖细查整个工业盐制售网络,对在北京提供工业盐的源头,分装为假冒食用盐的老板和重要雇工、批发商、承运人、零售商、使用工业盐的食品加工者等,全面打击,摧毁整个犯罪链条。

  三是泰州市检察机关通过上下联动,就罪名认定、数额计算认真研究,统一尺度。对犯罪分子所处的犯罪环节、作用、进销货渠道等详细确认,锁定各人主观故意、客观行为,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

  三、社会影响

  该案系最高检和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案件,案涉盐数量高达7000余吨,销售范围广,严重威胁到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受到国内媒体广泛关注。泰州检察机关积极引导侦查,全面收集了涉案证据,夯实了成功追诉的证据基础;同时通过深入说理推动其他司法机关就鉴定、主观明知认定等实务问题达成共识,解决了法律适用障碍。本案成功办理,实现了对工业盐犯罪全链条的刑事惩治,形成高压震慑警示作用,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安全。

作者:  编辑:耿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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