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源被污染、秧田遭了殃
——睢宁检察院支持起诉助253户农民维权
承办单位:徐州市睢宁检察院
案情故事
“俺们村很多水稻秧苗都枯死了” “俺们这里的秧苗好像得了怪病”…… 2017年5月15日一大早,睢宁县邱集镇王庄、王楼等村多位村民来到镇政府,反映自家水稻秧田都出现了大面积秧苗枯死现象。
县农业主管部门组织农业专家田间会诊,找到了秧苗“生病”原因:原来是秧田灌溉水被除草剂给污染了!
灌溉水怎会突遭污染?“元凶”又是谁?
村民们起初百思不得其解,但他们很快想起一件事,就在前几天,某环卫工程公司员工曾在附近公路两侧进行除草作业,喷施过一种叫做“甲嘧磺隆”的除草剂!
调查结果证实了村民的“猜测”。
原来,这家环卫工程公司员工在除草施药时,违反相关规程操作,致使除草剂洒落到路边水沟内。正巧当夜一场瓢泼大雨不期而至,沟内“药水”漫进灌溉渠流入秧田,致使邱集王庄、王楼等8个村253户村民共158.253亩秧田遭了殃!
环卫工程公司虽然“认账”且愿意赔偿,但赔偿数额与受损农户要求相去甚远。一些村民情绪激动,出现了集体上访的苗头。
6月16日,邱集镇政府联系睢宁县检察院求助。睢宁县检察院派员赶赴现场,稳定村民情绪,并与物价、公正、法援配合,引导受损农户通过诉讼途径依法维权,并于8月21日向县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
10月16日,该案达成调解,被告某环卫工程公司赔偿253户农民经济损失计31万余元,并当场履行完毕。
履职看点
一是着眼社会稳定,避免矛盾升级
这起群体性农业生产事故受损农户众多、影响较大。睢宁县院检察官通过实地调查、释法说理,引导受损农户依法维权,给心急如焚的受损农户吃上“定心丸”,避免了事态扩大,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是关爱弱势群体,实现弱有所扶
本案中受损农户文化水平较低、法律知识缺乏、诉讼能力偏弱。检察官协调物价、公证、法援等部门,客观评估受损情况、固定相关证据、提供法律援助,有力维护了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三是依法支持起诉,树立司法权威
睢宁县检察院决定支持起诉后,迅速组织证据收集,确定诉讼主体和案由,并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切实维护了受损农户利益,彰显了司法公正和权威。
四是着重沟通调解,案结事了人和
检察官主动与法院沟通,积极关注案件进展,积极做好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和调解工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社会影响
支持起诉是检察机关依法服务和保障民生的职能之一,在该案中,检察机关及时介入、主动作为,联系和协调物价评估、公证、法律援助等机构,帮助253户受损农户通过正当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使他们体验到法律温暖,感受到公平正义。这起影响较大的群体性农业生产事故损害赔偿案在十九大召开前夕圆满解决,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