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名残疾农民工拿回27万血汗钱
——南京市溧水检察院支持起诉为农民工讨薪
承办单位:南京市溧水检察院
案情故事:
家住柘塘镇富滨村富塘村的方某某是一名残疾人,虽然身体残疾但也凭自己的本事在南京一家电工材料企业找到了一份能糊口的工作,十几年来生活也算稳定,但就在今年5月份的一天,方某某所在的公司突然提出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就在与公司协商支付经济补偿金时,该公司提出不认可他十余年的工龄,这让方某某大惑不解,十来年一直在这个公司上班,怎么就不认可自己的工龄呢,巧合的是,相同的遭遇也发生在他7名残疾农民工同事身上。
原来,方某某等8人系残疾农民工,在先后名为南京某铜业厂、金某达公司、某电工材料有限公司的同一公司工作十年左右,这三个企业虽名称不一样,但公司住所地、经营范围、管理人员、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均一致。因经营不善,今年5月份公司决定以解散为由单方要求解除与申请人的劳动合同。由于方某工作的公司十多年来几次更名,因此公司武断的决定对方某等人的工龄从第三次更名后计算,被蒙在鼓里的方某某等人对公司不承认其实际工龄的行为十分愤慨,多次到政府部门上访。
今年7月,溧水区检察院在与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工作对接中,发现方某某等8名残疾人农民工与南京某电工材料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线索。经检察人员调查认为,电工材料有限公司单方解除与职工劳动合同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应合并计算工龄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履职看点:
为切实维护残疾人农民工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防止矛盾进一步扩大,溧水区检察院与区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劳资纠纷,法律援助中心为他们办理了法律援助,指定1名律师作为代理人向溧水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检察院随后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开展了支持起诉工作,并派员参加庭审,与法院联合开展调解工作,通过反复地释法说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向8名劳动者支付薪酬共计27万余元。近年来,溧水区检察院以服务保障涉农利益为工作特色,根据本地农业经济占比重、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多发等实际情况,积极支持农民工弱势群体维权。2014年以来,溧水区院通过支持起诉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91件,为农民工成功讨薪共计215万余元。
社会影响:
农民工这个特殊群体,担负着新时期国家建设重任,从事着苦、累、险、重的工作,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常有发生。近年来各级党和政府都十分重视规范农民工工资发放问题,出台了许多规范措施,但仍然不能完全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溧水区检察院在发现该案线过后,十分重视,依法介入引导帮助残疾农民工维权,最终帮助他们追回欠薪,在当地引起了较大的社会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