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10日,宿迁市宿城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邓某某等8人涉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在宿城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经审查查明:
2017年4月份开始,被告人邓某某纠集和网罗了被告人王某某、苏某、张某、陈某、朱某某、吴某、严某等人形成恶势力团伙,以宿迁市宿城区某小区一门面房为据点,从事高利放贷、讨债等活动,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故意伤害、虚假诉讼、敲诈勒索、非法侵入住宅等犯罪行为。被告人吴某另和团伙外他人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犯罪行为。被告人朱某某另单独实施故意伤害他人行为。
案发后,该院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专案小组,多次牵头召开案件协调会,统一调配办案力量,指派业务骨干提前介入侦查,对案件定性、取证程序、侦查方向提出侦查建议,引导公安机关收集、固定证据。在办案过程中,该院多次向上级汇报案件情况,加强分析研讨,查清所有涉案人员在犯罪团伙中的地位、分工以及作用,对案件定性、法律适用上形成共识,最终依法以犯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等罪名对邓某某等8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