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淮河,南京的母亲河。
位于南京主城区东南部的秦淮区,因十里秦淮横贯全区而得名。这里,活跃着一支保障民生服务民众的检察队伍,他们怀爱民之心,尽卫民之责,办利民之事,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检察机关要有大作为,大莫过于民生,我们的目标就是要打造老百姓身边的满意的、信得过的基层检察院。”秦淮区检察院检察长朱赫说。
秦淮区是老城区,大机关少、大企业少、大专院校少,平民百姓多、贫困人口多、弱势群体多。案源少,但民间纠纷多,民行工作大有作为。为了拉近检民距离,早在1996年,秦淮区院就在矛盾较多的城郊结合部红花镇设立了监察室。经过十多年的探索和实践,特别是2008年后,制定《检察工作服务社区实施意见》,全面启动了检察工作进街道进社区进程,坚持全覆盖、全方位、全参与、零负担的“秦淮模式”,形成“一室、四站、五十三点”的社区检察工作平台,把检察院“搬”到了老百姓家门口。与全区“民生工作站”无缝对接,建立便民、利民、护民的长效机制,实行院领导班子成员和每一位干警定人定点定责,融入工作站集中接访。接待群众“一事一表”,认真记载,及时流转,对检察职能外的意见问题,积极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并把办理结果及时向群众通报。化解矛盾“一案一结”,整合完善便民服务载体,形成化解矛盾合力。
芮某40多岁,从小过继给人做养女。她和养父母住的是承租公房,由于当初拿房时没有办理相关的承租手续,养父母去世后,房子被房产经营公司收回,并租给了养父母的侄子。她不服,两次将房产经营公司告上法庭。但由于没有承租协议,被法院两次判决败诉。养父母侄子继而将她告上法庭,要求她腾房。法院经过两次审理,也判决她败诉。秦淮区检察院检察官在走访社区时,了解到芮某的情况,当即叫她到区检察院申诉。
“审理中,我们发现相关单位在公房租赁问题上操作不当。”办案检察官袁媛说。于是,他们会同区纪委、区信访、区房产局等部门联合听证,成功为芮某解决了公房租赁问题。
“大家一致认为检察院做得好,他们服务社区、服务民生的举措,我们感受最深。”全国优秀社区工作者、双桥新村社区书记徐文美说。一条热线连着群众,一辆检车护着居民,无数站点牵挂着民生。检力下沉、给力社区、倾力服务,法律触角延伸到片区内每个角落,秦淮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工作铺上了浓重的民生底色,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2009年以来,秦淮区检察院连续三届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2010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2013年3月,再次获评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