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12月2日上午在南京闭幕。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史和平主持闭幕会并讲话。副主任公丕祥、许仲梓、赵鹏、刘永忠、邢春宁,秘书长吕振霖出席会议。副省长王江列席会议。
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江苏省慈善条例》、《江苏省水域治安管理条例》、《江苏省邮政条例修正案》、《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的决定》,批准了南京等市报批的15件法规,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江苏省2017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关于省人大常委会外事委员会更名的决定,通过了人事任免案,举行了颁发任命书和宪法宣誓仪式。
任免检察院人员名单如下:
任命岳岭、翁亚峰、杨吉高、王民、王燕、陈小乐、陈清、张文杰、周祥传、陈君怡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蒯建欣为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
任命张敏为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任命张政健为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邱友根的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免去刘宁生、张敏的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朱宁、曹蕾、骆志年、吴群的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