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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泉山区检察院对一起刑事申诉立案监督案件举行公开听证会
2020-11-11 08:54:00  来源: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检察院

  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增强释法说理效果,10月28日,泉山区院组织对龙某某刑事申诉立案监督案公开听证。听证会由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邢洁主持,该案承办检察官、公安机关侦办民警等参加,并邀请了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律师共3名听证员参加本次听证会。

  8月3日,龙某某到泉山区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称其被郑氏兄妹以借用为名,诈骗现金人民币85万元,该兄妹二人还合谋盗窃其房产两证。其向徐州市公安局泉山分局控告郑氏兄妹涉嫌诈骗,不服公安机关作出的不予立案通知书,向泉山区院申请立案监督。我院受理后,依法由第六检察部审査办理,承办检察官调取了全案卷宗、约谈了申诉人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了全面审查。经审查认为,龙某某与郑氏兄妹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中,未发现犯罪事实,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成立,本案不符合立案监督条件,拟作不予监督立案决定。

  会上,首先由申诉人充分阐述了自己的诉求和申请理由,其次公安机关侦办民警介绍了原案的办理情况、调取证据过程,并对不立案理由和依据进行了仔细说明。再由承办检察官就本案事实、性质、审查意见和审查决定进行了阐述,并对证据进行了展示,同时就龙某某的疑问之处进行了进一步的释法说理。最后,3名听证员在充分听取了案件情况、各方意见后进行休会评议。听证员经评议认为本案无足够证据证明郑氏兄妹构成诈骗罪,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理由成立,一致同意检察机关作出不予立案监督的决定,针对龙某某的现实情况,听证员们提醒龙某某投资都是存在风险的,需要保持谨慎,并建议龙某某可通过民事诉讼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

作者:  编辑:王子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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