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有几个月没有好好休息了,直到检察官为我讲解刑事和解政策,才让我从内疚自责中慢慢走了出来,否则我留下案底,还要连累我的家人,谢谢检察官!”在近日的刑事和解听证会上丁某激动地说道。
2022年9月,丁某与孙某在田中清理杂草时,因口角产生纠纷,丁某一时冲动推搡孙某,致孙某跌倒损伤,经法医鉴定,孙某构成轻伤二级。该案移送江苏省泰兴市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调查发现,丁某与孙某平时邻里关系比较和谐,只是一时冲动才发生推搡,在听取双方意见后,迅速启动刑事和解机制,最终达成和解协议。泰兴检察院对丁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近年来,泰兴市检察院积极构建轻罪案件刑事和解多元共治格局,促进办案思维和方式从“治罪”向“治理”转变,着力提升轻罪治理水平。自2021年泰兴检察院与司法局会商,挂牌成立泰兴市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泰兴市检察院刑事和解室、人民调解室以来,该院将公开听证作为刑事和解的必经程序,通过听证进一步凝聚办案共识、接受社会监督。在流程上做到听前预告、听中记录、听后反馈,在人员选择上扩大代表性,将基层群众纳入听证员库,确保公平正义、不枉不纵,确保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2022年以来,已促成刑事和解87件,1起刑事和解案件被评为省级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