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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党组落实中共江苏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14年工作要点有关任务部署的分解实施方案
2014-05-16 00:00:00  来源: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14年工作要点》,现就涉及省检察院的任务进行如下分解:

  一、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落实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强化各级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落实党委(党组)定期向上级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制度,强化责任追究。推进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建立健全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约谈汇报等制度,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深化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积极推进党委部门纪检机构设置,探索实行跨部门分片派驻。改革和完善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充分发挥纪检、法院、检察、公安、监察、审计等机关和部门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1.始终将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积极推进检察机关自身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责任领导:朱斌、韦瑞瑾;责任部门:纪检组、监察处、机关党委;完成时限:一季度,召开省院机关作风建设动员大会、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每季度择机督查全省检察机关纪律作风和自身反腐倡廉工作并通报;年中、年底分两次向院党组专题汇报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2.及时向上级纪委报告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责任领导:韦瑞瑾;责任部门:纪检组、监察处;完成时限:每年年底向上级纪委专题汇报我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3.成立省院机关纪委,与院纪检监察部门共同抓好机关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贯穿于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的全过程。(责任领导:朱斌、韦瑞瑾;责任部门:纪检组、监察处、机关党委;完成时限: 3月底前拿出具体方案,4月底前成立省院机关纪委并开展工作)

  4.强化协作意识,完善协作机制,创新协作方式,不断提升检察机关在反腐败协调小组中的协作配合能力与水平,推进反腐败工作形成良好局面。(责任领导:陈剑虹、何素素、游巳春;责任部门:反贪局、反渎局、指挥办、预防处;完成时限:全年)

  5.做好省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调整工作。(责任领导:陈剑虹;责任部门:预防处;完成时限:二季度前)

  二、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行为,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腐败、买官卖官、权钱交易、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加强群众信访举报受理工作,完善问题线索管理机制。健全追逃防逃工作协调机制,加大追逃追赃力度。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推行“一案五报告”制度,推动惩戒成果向预防机制转变。

  6.强化对重点领域、案件的查办工作,指导各地对近两年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系统分析,找准高发领域和发案特点,在此基础上,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并组织开展相关的专项惩治行动。加强全省排查情况掌握,指导和协调各地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犯罪大案要案,权力集中、资金密集、监管薄弱领域的窝案串案,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背后的渎职侵权犯罪,以及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征地拆迁、土地流转、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财政补贴等涉及民生民利领域的职务犯罪。(责任领导:陈剑虹、何素素、游巳春;责任部门:反贪局、反渎局、指挥办;完成时限:全年。一季度,指导各地认真分析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情况、开展走访调查和摸底排查工作,确定专项行动方案;自二季度起,深入开展相关专项惩治行动)

  7.加强信访举报受理工作,强化线索管理,深化线索核查,及时分析研判和跟进督查,坚决纠正和防止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等现象。(责任领导:陈剑虹、王方林、何素素、游巳春;责任部门:指挥办、反贪局、反渎局、控申处;完成时限:全年。一季度,指导各地对历年积压线索进行全面清理与核查;举报中心与指挥办对全省检察机关受理处级以上干部要案线索情况和交办、备案线索初查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清理,并建立健全相关台账)

  8.加大追逃追赃力度,积极开展有效心理攻势,促使更多的犯罪嫌疑人归案,确保有案必办、有腐必惩的要求落到实处(责任领导:陈剑虹、何素素、游巳春;责任部门:指挥办、反贪局、反渎局;完成时限:全年)

  9.完善谈心谈话制度、思想汇报制度和思想状况分析制度,建立健全思想预警机制、思想疏导机制,对歪风邪气和违纪违法苗头主动发现、主动纠正、主动查处。(责任领导:朱斌、韦瑞瑾;责任部门:纪检组、监察处、机关党委;完成时限:全年。各党支部每季度、机关党委每半年进行一次党员干警思想动态分析,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问题)

  10.坚持惩防结合与标本兼治,运用查办职务犯罪成果,加大个案预防的检察建议力度,放大执法办案效果,推动形成社会化预防职务犯罪新格局。(责任领导:陈剑虹、何素素、游巳春;责任部门:预防处、反贪局、反渎局、指挥办;完成时限:全年)

  三、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全面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意见》,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办事。完善地方党委决策程序和运行机制,规范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职责权限,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和职能,明确职责定位和工作任务。推行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推动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深化基层党务公开工作,继续开展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

  11.加强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项目的调查研究和分析论证,加大沟通协调力度,及时制定试点方案,认真做好推进落实准备,确保我省检察机关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工作积极稳妥有序开展。(责任领导:方晓林、王方林、朱斌;责任部门:研究室、干部人事处、检察官管理处、计财处;完成时限:全年)

  以上工作由省检察院党组书记、徐安检察长负总责,由其他院领导根据分工具体负责。

作者:  编辑:耿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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