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青奥会将于今年8月在南京举办,这是我省承办的规格最高的国际体育盛会。做好青奥会维稳工作、实现平安青奥目标,是全省各级检察机关的共同责任。为进一步做好南京青奥会安保工作,切实为青奥会顺利举办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省院决定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迎青奥、保稳定”百日专项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南京青奥会安全保卫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增强“服务青奥、保障青奥”的政治责任感,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积极参与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确保不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重大政治性事件,不发生影响社会大局的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暴力事件,不发生影响青奥会举行的突发事件;确保青奥会开闭幕仪式、重大赛事活动的安全顺利进行,确保涉青奥会等重点地区的安全稳定,确保社会面治安秩序的持续平稳。
二、工作措施
(一)切实增强做好青奥安保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确保南京青奥会顺利举办是今年全省工作的一件大事,也是全省检察机关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各级检察院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树立青奥安保工作无小事的思想,树立青奥安保全省一盘棋的思想,周密部署,扎实做好检察环节的各项工作,依法有效打击危害社会稳定的刑事犯罪,不断加大职务犯罪查办预防工作力度,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及时稳妥处理涉及到检察环节的突发事件,确保检察环节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和炒作的热点,全力保障青奥会顺利进行。
(二)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要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及时依法惩处危害青奥会筹备和举办、扰乱青奥会秩序、破坏青奥会场馆及配套设施、散布虚假恐怖信息等犯罪活动,确保青奥期间社会稳定。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规范办案程序,细化工作流程,坚持专案专办,加强青奥期间敏感案件请示上报制度和重点案件督办制度。要密切关注民生领域的各类犯罪活动,加大对破坏环境资源类和危害食品药品类犯罪的打击力度,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促进生态文明建设,防止青奥期间发生重大医疗卫生和环境污染事件。要认真组织开展好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加强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同步监督,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从严把关。要重点加强对监外执行活动的监督,对有违反监管规定不服管理,可能危害社会的,要及时建议收监执行,对脱管、漏管的,要加大监督力度,防止监外执行罪犯违法犯罪影响青奥会的安全。
(三)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深入贯彻省委罗志军书记对我省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结合全省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进一步发挥反腐职能作用,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坚持惩防并举,预防为主,不断加大反腐倡廉工作力度,为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作出更大贡献。要突出打击危害民生安全职务犯罪、危害生态安全职务犯罪、危害安全生产职务犯罪,为青奥会筹备和召开创造良好环境。要大力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积极参与廉洁青奥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对职务犯罪动态跟踪、趋势预判和快速反应的能力,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