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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新闻发布会
2018-11-06 09:30: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新闻发布会现场

  发布会由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杨其江主持

  [09:30:18]

  各位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欢迎参加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公益诉讼办案情况新闻发布会。我是省检察院政治部主任、新闻发言人杨其江,今天的发布会由我主持。我首先介绍一下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朋友:新华社、中国新闻社、法制日报、检察日报、新华日报、江苏人民广播电台、江苏电视台卫视频道、城市频道、扬子晚报、现代快报、澎湃新闻、江苏法制报等中央和省级主要媒体的记者。省检察院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副检察长汪莉、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陆军、新闻办公室主任陈兴生、民事行政检察处副处长朱建勇、员额检察官葛石烨。

  [09:32:19]

  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自2015年7月开展试点以来,江苏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先行先试作用,在公益诉讼这条道路上“破冰”前行,先后办理了多起具有首例意义的典型案件,为公益诉讼工作积聚实践“样本”,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17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修改《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正式建立起检察机关机关公益诉讼制度。在10月26日刚刚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上审议通过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增加了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益诉讼的职权。近期,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多名法学名家、行业专家受邀担任省检察院公益诉讼咨询专家库“外脑”,省人大常委会也将于11月中下旬听取和审议省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并首次进行专题询问,这一连串的大动作体现出我省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支持和关注度越来越高。

  [09:35:48]

  今天的发布会有两个环节:一是请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汪莉向大家发布全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有关情况;二是请记者朋友们就关心的问题提问,由汪莉副检察长、民事行政检察处的检察官和大家进行沟通交流。另外,大家刚刚拿到的宣传手册,介绍了部分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和相关法律法规。

  现在,请汪莉副检察长发布全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情况。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汪莉介绍全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情况

  [09:41:03]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

  大家上午好!首先对大家的到来表示欢迎,也感谢各位对检察工作长期以来的支持。下面,根据安排,由我代表省检察院发布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情况。

  一、试点以来我省检察公益诉讼办案主要成效

  2015年7月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试点以来至今年10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7608件,已办结检察公益诉讼案件6993件,其中诉前程序案件6664件、提起诉讼案件329件,办案数居全国前列。

  一是积极探索实践,为修改完善法律积聚实践“样本”。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先行先试作用,办理了多起具有首例意义的典型案件,努力形成了一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公益诉讼工作积聚实践“样本”。如常州市院诉许建惠、许玉仙污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为全国首例检察民事公益诉讼案、徐州市院诉徐州市鸿顺造纸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为全国首例法院开庭审理且为首起进入二审程序的检察民事公益诉讼案,南京市院诉安伟公司等污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首创在诉前程序中登报公告寻找适格起诉主体,该做法为2018年两高司法解释所吸纳。今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生效后不久,淮安市院即办理了全国首例英烈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收到了很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经过三年多来的探索实践,我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覆盖了所有授权领域,涵盖了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等案件类型,结案方式包括一审判决生效、二审判决生效、调解结案、撤回起诉、终结诉讼等多种方式,试点作用和效果明显,为检察公益诉讼立法提供了江苏经验。

  [09:43:23]

  二是促进和推动重点领域的公益修复,维护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全省检察机关以维护公益为目标,推进对公益的立体式保护,通过办理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共推进恢复、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林地35700余亩,督促回收和清理生产类固体废物290000余吨,共向污染企业和个人索赔环境损害赔偿金、治理恢复费用4.5亿余元,督促收回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出让金、各类被套骗财政资金18亿余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09:45:36]

  三是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在行政公益诉讼中,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工作理念,通过发出诉前督促检察建议和提起诉讼两种方式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动完善相关机制。一方面,充分发挥诉前程序作用督促整改。办理的6500多件行政诉前程序案件中,行政机关已纠正违法或者履行职责案件数比例达93%,较试点一年时的69%有明显提升。另一方面,对于经过诉前程序行政机关仍不自行纠正、公益受损情况依然存在、确有起诉必要的案件,及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66件。

  [09:47:11]

  二、试点以来我省检察公益诉讼主要做法

  (一)积极争取领导支持与监督,形成维护公益的合力。一是积极争取党委领导。坚持党委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紧紧依靠党委统揽全局协调解决实践难题。今年10月22日,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对于解决制约检察公益工作的诸多难题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此外,全省共有8个设区市以市委或深改(组)委名义研究出台支持意见,24个县(市、区)党委或政府出台支持意见。二是紧紧依靠人大的监督支持。三年多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向各级人大及其及常委会报告检察公益诉讼工作126次,邀请代表等专题视察97次,组织代表委员旁听庭审50次,全省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出台监督支持检察公益诉讼的决定、决议5件。近期,省人大常委会将专题审议全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并对相关部门进行专题询问。三是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强与监察委、法院、有关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建立协作配合机制。省检察院先后与省国土厅、省法院以及省环保厅签订了加强公益诉讼工作的协作意见,其中与国土厅签订的意见还推动了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国土资源部会签协作意见。四是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与认同。坚持主动发声,通过新闻发布会的集中宣传、重要时间节点的专题策划、典型个案的释法说理等方式,加大公益诉讼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三年多来,全省检察机关共组织专场新闻发布会43场,电视、广播、网络、报刊、新媒体宣传报道达512件,其中国家级媒体宣传报道169件。

  [09:49:09]

  (二)更新工作理念,建立健全办案机制。试点以来,省院通过采取加强公益诉讼办案组建设、强化三级检察院层报审批、加强挂牌督办等方式,落实司法责任制,案件质效始终保持较好水平,所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均得到了法院支持,相关做法得到高检院充分肯定。今年6月,为推进公益诉讼常态化机制建设,解决发现难、取证难、鉴定评估难、公益损害修复难等突出问题,省院出台了《关于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指导意见》,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创新方式方法,推动公益诉讼办案机制不断完善。一是多渠道线索发现机制逐步建立。各地普遍建立“公益眼”、“随手拍”等举报平台以及巡查制度、公益损害观察员制度,省院加快行政检察与公益诉讼智能辅助办案平台建设,多地与监察委建立线索双向移送机制。无锡、徐州、常州等地制定公益诉讼奖励举报机制,无锡市院发放了全国第一例公益诉讼举报奖励金。二是积极采取多种方式开展调查取证。省检察院与省环保厅建立调查取证协作机制。泰州市院建设“生态智搜地图”项目助力公益诉讼调查。多地积极运用无人机等开展林地巡查。江阴市院建立全国首家“生态环境和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中心”,为提高立案效率和证据保全提供有力支持。三是借助“外脑”提升办案水平。省院建立院外专家辅助办案机制,借助“外脑”提升专业化水平,实现精准监督。10月26日,省检察院举行了院外专家聘任仪式暨首次院外专家论证会,对包括一起公益诉讼案件在内的三件案件进行论证。四是创新开展公益修复。淮安市院等大部分检察机关推动成立了补植复绿生态修复基地。相关市院围绕长江、淮河、太湖、阳澄湖等重点流域推动建立了增殖放流等工作机制。

  [09:51:16]

  (三)强化职责担当,切实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全省检察机关进一步更新工作理念,突出工作重点,努力维护公益。一是服务保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认真落实党中央打好三大攻坚战的战略部署,积极参与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力度。三年多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检察公益诉讼案件3678件,推动环境领域有关问题解决,多起案件被高检院评为典型案件发布。二是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长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353件,其中高检院及省院挂牌督办8件,共提起诉讼案件43件。镇江市检察机关以《镇江市长江岸线资源保护条例》出台为契机,组织开展了长江岸线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南京市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了滨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专项公益调查活动。苏沪浙皖四省市检察机关建立《关于建立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机制的意见》,省院指导省内沿江八市检察机关建立长江保护司法协作机制。三是服务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认真贯彻高检院工作部署,以农贸市场、超市销售的食用农产品、食品和网络餐饮以及水源地保护为监督重点,打击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组织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截至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864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761件,履行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13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8件,法院作出判决10件,均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无锡市检察机关办理了徐某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法院判决其刑罚的同时判决其承担十倍惩罚性赔偿金并公开赔礼道歉的民事侵权责任。

  [09:53:14]

  (四)坚持双赢多赢共赢,注重发挥诉前程序作用。一是在行政公益诉讼中,不为了诉讼而诉讼,发挥公益诉讼是督促之诉、协同之诉的作用,更加重视发挥诉前程序督促相关主体自行纠错的功效,通过发出检察建议、约谈、走访,创设“诉前圆桌会议”、诉讼风险提示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整改纠错,全面履行法定职责,推动问题得到实际解决。二是在民事公益诉讼中,注重发挥公益诉讼组织的作用,通过检察建议、督促起诉、媒体公告等方式,履行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87件,检察机关已支持起诉28件。

  [09:54:03]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三年多来,检察公益诉讼从试点到入法,在探索中不断完善,制度价值初步得以显现。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这项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检察公益诉讼队伍专业化水平与新增职能不相适应、相关机制不够完善、调查取证难、鉴定评估难、修复难等问题未得到彻底解决。下一步工作中,江苏检察机关将坚持公益核心,强化专业化建设,不断推动机制完善,更好地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

  一是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办案力度。进一步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和长江经济带发展以及食药领域等突出问题,回应人民群众需求,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深入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等专项监督活动,切实加大办案力度,为我省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意见,健全工作机制。全省检察机关要将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省院将下发贯彻落实意见。各级院党组要认真组织学习省委意见,主动向各级人大、党委专题汇报。省院将全力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对检察公益诉讼的专题审议和人大代表的专题询问,各级院要积极争取人大代表视察公益诉讼工作。各级院要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配合,建立信息移送等机制,进一步加强与法院沟通协调,细化公益诉讼审判程序,切实解决制约公益诉讼的难题。

  三是加强专业化建设,提升法律监督能力。根据高检院统一部署,以省、设区市检察院开展内设机构改革为依托,推动公益诉讼专门机构设立。认真执行修改后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及公益诉讼相关法律规定,加强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建立专业化办案团队。建立健全院外专家机制,落实与行政机关互派人员挂职锻炼的规定,加快提升自身专业化水平。

  谢谢大家!

  [09:58:53]

  刚才,汪莉副检察长向大家发布了全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有关情况。下面,发布会进入第二个环节,请记者朋友就关心的问题进行提问。

      ……

  江苏法制报记者进行提问

  [10:15:53]

  记者朋友们,由于时间关系,发布会上的交流就到此为止,如果大家还有感兴趣的问题,可在会后与我们省院新闻办沟通,继续交流探讨。

  各位记者朋友们,同志们,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有利于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行政诉讼制度,也有利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需要更好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在服务保障民生、推动依法行政、促进绿色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下一步,江苏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树立公益诉讼“双赢、多赢、共赢”的工作理念,将公益诉讼与中心工作同频共振,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合力合拍,进一步聚焦打赢三大攻坚战和长江经济带发展以及食药领域等突出问题,回应人民群众需求,当好国家形象的代言人和公共利益的代表者。同时,做好公益诉讼工作不仅需要司法机关的努力,也需要行政机关、社会组织以及每一位公民的努力。希望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和包括新闻媒体在内的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监督能够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公益诉讼工作进一步开展,为强富美高新江苏贡献检察力量和检察智慧。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作者:  编辑:耿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