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受理范围
来源:江苏检察网综合

  人民检察院依法受理下列申诉:对人民检察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诉,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民事、行政判决、裁定不服的申诉。

作者:  编辑:耿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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