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检察依托“信息化+” 构建多方联动机制 预防校园欺凌
2018-05-30 14:34:00  来源:江苏省检察院

  一、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整合资源,健全机制,加强未成年人权益综合保护工作,2017年2月,江苏省江阴市检察院联合市法院、公安局、司法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积极构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监督信息平台。该机制试行一年多来,共受理各类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有效信息208条,通过该机制及时流转至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其中针对“三无”水晶泥、雇佣童工、学校保安管理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2份,均得到回复。2017年5月,有群众向平台反映,其微信朋友圈有人转发江阴市某中学门口发生一段扇耳光的视频,被害人是在校学生,江阴市检察院遂第一时间将该信息转发给公安机关和教育局,推动公安机关依法处罚当事人,教育局对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及时妥善处置了一起潜在网络舆情。一是完善校园欺凌线索发现机制。依托市青少年权益保护协会(以下简称“青保协”)理事会平台,加强与教育局、关工委等相关单位的对接,定期拷贝、及时反馈信息;完善市青保协的会员网络,发展青年观察员,及时搜集反馈校园欺凌的信息,并对有效信息进行奖励;构建“互联网+”平台,指定专人及时搜集本地区网络上转发的校园欺凌信息;推广青少年维权热线8631235,第一时间掌握校园欺凌线索。二是完善校园欺凌线索处置机制。开发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监督信息平台,将校园欺凌作为信息搜集的重点。立足检察监督职能,对属于行政部门管辖的事项,及时转介至相关部门先行处理;涉嫌犯罪的,则进行立案监督。对校园欺凌被害人需要社工、心理咨询师等专业服务的,则转介至市青保协,切实维护在校学生的合法权益。

  二、典型意义

  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面临新的形势,以“信息化+”为导向,有利于实现未检工作与检察监督信息化建设的深度融合,有利于形成未成年人保护一体化工作格局。该院以打造检察监督信息化为契机,构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监督信息平台,有效破解了在监测预防、发现报告、研判转介等程序衔接上断层的问题,实现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信息化,同时也推进校园欺凌治理的信息化,更实现行政执法、刑事司法的信息互联共享与有效衔接,对探索未成年人保护的一体化与全覆盖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作者:  编辑:夏禹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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