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检察院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督促关闭拆除3家水污染企业
2018-08-17 09:12: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一、基本案情

  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检察院在工作中发现,距离卤汀河不足100米的碧水油品公司主要从事废油品生产、净化、批发、零售。从原材料到产品及次生废物均属于危险物质,对环境有较大危害。该公司曾因环境污染问题被周边群众多次举报,并数次被江都区环保局行政处罚。2016年12月该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到期后一直处于停产状态。至2017年9月,该公司仍未被拆除、关闭或搬迁。

  二、办案情况及效果

  2017年10月26日,江都区检察院向区环保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该局依法履职,责令碧水油品公司限期拆除、关闭或搬迁。江都区环保局高度重视,于11月6日作出拟关闭扬州碧水油品公司的报告,并提请江都区政府同意。江都区相关领导对该报告及时批示,同意于2018年6月底前关闭、拆除扬州市碧水油品公司。同时,江都区环保局还根据检察建议,开展排查,决定对位于通榆河一级保护区内的扬州市蓝天燃料油净化厂、扬州市海星油品资源再生产有限公司一并作出关闭、拆除决定。

作者:  编辑:龙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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