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检察院发出全市首例诉前检察建议 督促追回千万余元人防易地建设费
2018-08-17 09:14: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一、基本案情

  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宝应碧桂园房产公司于2015年11月20日向县人防办提出宝应碧桂园钻石郡配套建设人防工程的行政许可申请。但截止2017年8月25日,该公司应缴纳的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余款计368万余元尚未缴纳。

  二、办案情况及效果

  宝应县检察院于2017年8月28日向县人防办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该办及时征收宝应碧桂园房产公司欠缴的人防易建费。9月25日前,县人防办将368万余元人防易建费全部收回。为延伸办案效果,强化类案监督,宝应县检察院还建议县人防办对近五年来人防易建费的收缴情况进行专项排查。经排查,县人防办将宝宇公司“新城生态花园三期”项目未缴纳的人防易建费807万元追缴到位。至此,宝应县检察院通过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共督促追回1100余万元国有财产。本案的办案有力地遏制了房地产企业拖欠人防易地建设费的违法行为,促进了主管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积极履职,发挥了警示一片教育社会面的作用。

作者:  编辑:龙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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