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伤环卫工不认罪,赔偿也要起诉!
2019-11-22 13:56: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清晨的一次争吵中,清洁工老人倒地受伤,是被打还是主动打人?面对近乎完美的无罪证言,检察机关如何让失衡的天平回归正义,这要从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说起。

  清洁工凌晨受伤

  “四人成虎”:动手打人摔的

  2016 年 5 月 13 日凌晨,环卫工人冯某像往常一样在寒风中打扫马路。5 点左右,正是寒潮天气风很大,她停下扫帚紧了紧厚手套,第一遍清扫已经完成,回身沿着来路开始重复检查,一遍遍把新扔的垃圾打扫干净。

  此时,道路中段的一处垃圾桶旁边,刘甲正从垃圾桶里翻出刚扔掉的塑料布准备拿回家再用,他拽出塑料布用力扯,覆盖在上面的垃圾和落叶被大风刮起来,乱糟糟散落了一地。这一幕正巧被返回检查道路的冯某看到,忙活了一早上的她快步冲上前制止。

  “你为什么垃圾倒到地上啊?”

  “袋子我还有用。”刘甲轻描淡写,不以为然。

  “你不能小心点啊好不容易刚扫干净……”

  “你不就是干这个的么。”

  冯某生气了,刘甲也不示弱,一言一语间发生了口头冲突。刘甲的妻子刘乙闻声赶来,看了看冯某身上的清洁工制服,就在刘甲旁边一起帮腔。争吵声在清晨原本清静的街道上有些刺耳。

  突然,冯某应声倒地,手捂着左肩满脸痛苦。不久,110 赶到,公安机关简单询问后立即将冯某送医救治,并带刘甲回公安局进一步了解情况。

  冯某怎么受伤的?刘甲说,老太太举着扫帚要打我,我家属刘乙用胳膊挡了一下,她自己举着扫帚没站稳慢慢摔倒了。冯某说, 刘甲一拳把我打倒摔在地上。

  几天后,经伤情鉴定,冯某左侧肩膀受伤构成轻伤二级,公安机关对此事刑事立案,并依法传唤刘甲接受讯问,但双方仍然各执一词,案件一时陷入僵局,直到刘乙带来了两位“目击者”。

  在刘甲刑拘期间的某天早上,刘乙带着邻居刘丙、韩某某来到公安机关作证,称当天凌晨在家中阳台上目睹了案发情况,是清洁工拿起扫帚要打人,被刘乙用胳膊挡了一下之后自己摔倒了。

  近乎完美的无罪证言,案件证据并不理想。

  薄薄的卷宗证据简明

  检察官皱眉:不对劲

  一开始,两本薄薄的卷宗并没有引起承办人贾凡德的注意,琐事引发纠纷致伤的案件在实践中不算少见,可以通过刑事和解来化解矛盾。仔细阅卷之后,并不繁琐的言词证据里只有被害人陈述证实犯罪嫌疑人刘甲有殴打行为,其余 4 人口径一致均予以否认,而且能够相互印证。就这么简单吗?几十页卷宗,贾凡德忍不住反复翻阅斟酌。

  如果刘甲和其余三名证人所言属实,正常情况下,轻轻一挡或自己没站稳倒地至于受伤骨折吗?凌晨,偶然在阳台上的两位邻居是否能看得清楚呢,没有其他现场目击者吗?

  带着疑问,承办检察官联合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先后找到了被害人冯某的主治医生和鉴定法医,他们的专业回答恰好让疑问得以印证:冯某的伤情是遭受较为猛烈的外力作用后直接倒地所致,“轻轻一挡”不足以如此。

  那么目击证人证言可靠吗?

  挑了某一天,贾凡德和侦查人员实地走访刘丙家。刘丙家阳台距离现场 40 余米,二楼角度看向现场又有杂乱的树枝遮挡。凌晨 5 点多,在这样的视线条件下清晰看到完整的事发经过,并且细节描述如此具体、一致,这又有多高的可信度?

  案件走向似乎渐渐明朗,不罢休的贾凡德拽着侦查人员决定再去现场转转。“这条街道上老旧小区和商户比较多,平常人来人往挺热闹,即使案发时间在凌晨 5 点多,也不至于‘不留痕迹’吧。” 果然,在走访排查中他们找到了两名目击证人,附近的一名商户和一名住户分别看到了当天发生的争执,他们亲口证实了环卫工冯某的陈述,是刘甲打了她!而且,刘甲的妻子刘乙有一位关系极为密切的好友,正是邻居刘丙。

  应诉必诉

  检察机关坚定保护弱势群体权益

  案情终于大白,却再度陷入尴尬。——两位目击证人均拒绝配合作证。

  原来,在一个多星期的走访中司法机关了解到,刘甲平时在邻里口碑不佳,常与人发生争执,一提到这个人,不少邻居都给出负面评价,甚至有人说“你们没有抓错人”,却不愿再多说。两位目击者也是在检察机关“三顾茅庐”反复沟通后才勉强开口。在前期的接触中,刘甲夫妇始终强势,既没有悔罪态度也不配合调解。这让司法程序迟迟难以实质推进。

  承办检察官重新梳理案情后,再次找到了本案的两个关键人物——刘甲的邻居刘丙和韩某某。经不住一再反驳,他们逐渐露出破绽。检察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刘丙承认,两人做了虚假证明。

  原来,刘甲的妻子刘乙与刘丙是多年的邻居和好友,关系亲密。刘甲被传唤期间,刘丙在与刘乙聊天时无意中透露自己当天隐约看 到了一些事发经过,这让正犯愁的刘乙心生一计,要求刘丙夫妇到 公安机关帮忙作个伪证,救救自家老头子。抹不开面子的刘丙自认 为,给这种与环卫工人的小纠纷帮忙做个证不会造成什么严重后果, 就爽快答应了,并说服自己的家属韩某某一起前往公安机关。

  “本案虽因琐事纠纷,刘甲也愿意赔偿损失,接受调解,但却拒不认罪甚至指使他人作伪证,日常作风更是让邻居敢怒不敢言, 如果简单按照嫌疑人意愿进行刑事调解,不仅违背相关法律规定, 还不能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也会让弱势群体权益难以得到应有的保护”。承办检察官说。 

  至此,根据补充证据,2017年2月21日,赣榆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刘甲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最终,刘甲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刘乙以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后期走访中,受伤的环卫工大妈冯某已经修养好重新上岗了,还是那条熟悉的马路,还是那双有些磨损的厚手套。“谢谢检察官,你们让我感到很踏实!”

作者:  编辑:夏禹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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