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周建(副处级)提起公诉
近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周建(副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镇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周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镇江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7年至2019年,被告人周建利用担任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局长等职务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律师、当事人在介绍案源、案件执行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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