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王吉武(副处级)提起公诉

  近日,镇江市科学技术协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王吉武(副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镇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吉武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镇江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5年至2015年,被告人王吉武利用担任句容市委常委、句容市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句容市下蜀镇党委书记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开发、工程承揽、工程款支付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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