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陆坚(正处级)提起公诉
近日,江苏省商务厅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处原处长陆坚(正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陆坚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2年至2019年,被告人陆坚利用担任江苏省商务厅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处副处长、处长的职务便利及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资金申报、合作备案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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