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陈潮(副处级)提起公诉
近日,无锡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原局长陈潮(副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无锡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潮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无锡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0年至2016年,被告人陈潮利用担任无锡市公安局惠山分局政委、水上分局局长等职务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事故处理、业务承接、职务调整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索取、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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