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钱伟兴(副处级)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
近日,宜兴市政协原副主席钱伟兴(副处级)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由无锡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钱伟兴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无锡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8年至2021年,被告人钱伟兴利用担任宜兴市水务管理办公室主任、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的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接、工作安排、污水处理等方面提供帮助,单独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数额巨大;2013年至2017年,被告人钱伟兴利用职务便利,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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