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王茂军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近日,宿迁市应急管理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王茂军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宿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茂军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宿迁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8年至2021年,被告人王茂军利用担任宿迁市消防支队党委副书记、支队长,宿迁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等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职务提拔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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