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程序 不‘减’权利 宿迁检察推开认罪认罚快速办理机制
近日,江苏省宿迁市泗阳县检察院适用从快处理程序提起公诉的沈某某危险驾驶、朱某某盗窃等6件案件集中庭审,并当庭宣判,总用时不到30分钟,每起案件平均不超过5分钟。
庭审结束后,宿迁市轻微刑事案件认罪认罚快速办理工作推进会就地召开。两级检察院检察长、法院院长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30余人参加了推进会。宿迁市检察机关联合法院、公安、司法等单位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快速办理机制由此全面推开。
为了解决案多人少矛盾,提高司法办案质量和效率,2017年初,宿迁市检察机关在泗阳县检察院试点该项工作。同年3月16日,泗阳县检察院联合公安、法院、司法局三机关共同出台了《关于认罪认罚轻微刑事案件适用从宽快速处理程序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了危险驾驶、交通肇事以及犯罪数额较小的盗窃等三类犯罪案件适用条件。
“认罪认罚类轻微刑事案件从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至判决将在30个工作日内完结,其中审查起诉环节仅占7个工作日。”《办法》具体规定了各阶段的审查期限及程序的启动、中止等程序和时限。“快速办案程序让我可以赶上回家收稻子了,感谢检察官。”2017年9月1日因危险驾驶被移送审查起诉的张某某,是家中唯一的劳动力。泗阳县检察院适用快速处理程序当天受案,次日起诉,三日后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十一”过后张某刑满释放正好赶上家中收稻子。“从宽快速处理程序,只‘简’程序,不‘减’权利,更体现了人性化司法。”泗阳县检察院检察长王克涛介绍张某某这种情况不是个例。
据了解,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宿迁检察机关从精简程序、简化文书、缩短期限等方面着手,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办案速度,同时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确保从快不降低标准、从简不减损权利。截至今年4月,泗阳县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处理程序办理案件303件314人,占起诉案件总数的47.4%,服判率达99.7%,实现了公正与效率的有机统一。
“快、高、好!”旁听庭审的宿迁市检察院检察长朱良平评价,“每件案件的庭审不超过5分钟,且当庭判决,效率快;出庭公诉人、庭审法官应对、控庭能力高;案件程序简化,权利不减,当事人满意,效果好。”(通讯员 臧宏年 王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