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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相融合 溧阳检察多元联动救助困难群众
2024-07-26 08:56:00  来源:江苏法治报

2022年6月,阿云驾驶电动自行车时被阿峰(化名)酒后驾驶的小型轿车撞上,经鉴定构成重伤二级。因脑部受伤,阿云一直呈昏迷状态,截至目前已支出医疗费170万元。阿峰是酒后驾车,商业险不予理赔,到2023年9月,他支付30万元,剩余款项无力承担。2023年9月,江苏省溧阳市检察院收到该司法救助线索。

溧阳市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办案检察官史夕松经走访了解到,阿云父母在山东农村务农,收入微薄,事故后妹妹辞去工作,专门照顾她,家庭情况特别困难。2024年4月10日,该院向阿云发放救助金3万元。为保障其后续治疗,加大司法救助力度,5月10日,溧阳市检察院特提请省、市三级院联合救助。

考虑到阿云是上下班途中遭遇车祸,史夕松对接人社部门,推动阿云工伤赔偿及劳动能力鉴定的落实。史夕松发现阿峰名下可能有不动产可供执行,将该执行监督线索移送民事检察部门,促进恢复执行。“我们各部门综合履职,希望通过推动司法救助由单一物质救助向多元救助转变,切实维护困难妇女合法权益。”该院控告申诉检察部员额检察官殷胜火说。

检察官多次联系阿峰开展释法说理工作,阿峰对自己酒后驾车行为懊悔不已,更为自己给对方造成的伤害感到内疚不已,也愿意尽最大可能给予赔偿,最终补上了阿云拖欠的治疗费用。

溧阳市检察院协调社会各方力量为被救助人量身打造全方位救助措施,同时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征求意见会。溧阳市妇女联合会办公室主任黄辉作为人民监督员参会时提出,“检察机关综合履职推动司法救助由单一物质救助向多元救助转变,切实维护了困难妇女合法权益。希望检察机关能充分履行司法救助职能,推进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精准融合,延伸救助触角,凝聚救助合力。”5月13日,溧阳市检察院与溧阳市教育局、民政局、人社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妇联、残联会签《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工作衔接机制的意见》,构建起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一体协同格局。

作者:刘璐璐 郎建强  编辑:王子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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