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笔赔偿款是一场‘及时雨’,能让家里的困难大大缓解。”近日,江苏省江阴市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对一起交通事故民事侵权受害人、“双军”家属程某支持起诉,帮助其顺利获得伤残赔偿,并对其同步展开综合救助、帮扶。7月26日,拿到调解书的程某家属特地来电致谢。
70岁老太程某早年丧偶,儿子儿媳为现役军人。2023年5月,程某发生交通事故致腰椎骨折,被送医救治22天。出院后,程某及儿子金某多次与对方车辆的保险公司协商赔偿事宜,却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后因金某外出执行任务,儿媳在孕期不便,程某本人又不识字,赔偿事宜便一再搁置。
2024年3月3日,程某不幸再次遭遇对方全责的交通事故,头部受重创。截至7月,程某仍在医院治疗,儿子金某已陆续支付医疗费20余万元,且费用仍在持续增长。因后续治疗经济压力过大,金某曾向第二次事故的驾驶员、保险公司协商先予履行部分赔偿,却屡屡遭拒。经济和精神的双重压力让这个“双军”家庭再度蒙上阴影。
2024年3月,金某在江阴市检察院“检护民生”普法宣讲活动现场了解到检察机关在民事监督方面的支持起诉职能,随后作为程某的委托代理人向江阴市检察院提出申请,请求检察机关对程某第一次事故未获得赔偿金事项支持起诉。
受案后,民事行政检察部门承办检察官经核实认为,程某在第一次事故中始终未能拿到应得的赔偿款,其合法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符合支持起诉条件。
考虑到程某系无收入来源的老年人、“双军家庭”军属,且一年内连遭两次交通事故均未及时获赔,巨额医疗费用导致家庭生活陷入困难,为最大限度维护其合法权益,4月12日,民事行政检察部门承办检察官向江阴市司法局发函商请为程某提供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很快通过了程某的法律援助申请,并指派经验丰富的法援律师代理该案。
与此同时,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将该救助线索移送控告申诉检察部门。
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受案审查后认为,程某具备现役军人军属和困难妇女的双重身份,属于检察机关司法救助的重点救助对象。5月20日,江阴市检察院对程某开通“绿色通道”,启动司法救助程序。6月7日,依法为程某发放司法救助金人民币2万元,用于支付医疗费用。
此后,江阴市检察院继续推动“司法救助+社会救助”衔接融合,对程某及其家庭开展了一系列综合帮扶。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主任陈益军多次走访退役军人事务局、妇联、卫健委等部门商讨综合救助帮扶方案:联合卫健委,协调医院选派资深护工护理程某,费用缓交。
7月24日,经江阴市检察院支持起诉,江阴市法院依法调解,程某与某保险公司达成调解,保险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前赔偿程某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15.8万元。
2023年以来,江阴市检察院以提供法律咨询、引导申请法律援助、协助调查证据、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等方式,累计办理支持起诉案件66件,促成当事人和解20件,法院调解或判决30件,帮助农民工、老年人等群体追回劳动报酬、赔偿金等13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