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孩子每月都有了补助,加上我的退役军人抚恤补助金,现在生活好多了。”8月3日,面对江苏省涟水县检察院检察官刘金亮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人员的回访,退役军人老贾感激地说。
2022年11月27日,老贾的儿子贾某骑电动自行车回家途中,与刘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相撞,重伤的贾某虽被及时送医救治,但没能抢救过来。公安机关认定,刘某逆行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肇事者刘某身患癌症,事故发生后病情急转直下,赔偿款一直没有进展。直到2024年6月,刘某病情逐渐稳定,涟水县公安局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将其移送涟水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案件移送过来时,一个特别之处引起了我的注意。”办案检察官刘金亮说,贾某去世后,身为退役军人的老贾强忍丧子之痛,按照儿子生前遗愿无偿捐献了儿子的器官,帮助2名患者重获新生。
刘金亮了解到,贾某的妻子多年前已离家出走,两个年幼的孙女一直跟着老贾生活。贾某去世后,老贾一家人的生活更加困难,仅靠每月的退役军人抚恤补助金维持。
“老贾作为一名退役军人,曾为国防建设奉献了青春,我们在办案的同时,要维护好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会同相关部门把拥军优属政策落细落实。”涟水县检察院检察长龚怀军听取汇报后表示。
6月21日,该院依法提起公诉。与此同时,为老贾开通司法救助“绿色通道”,积极争取当地政法委支持,及时将司法救助金送到老贾手中。
为帮助老贾一家人走出困境,该院还向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通报相关情况,进一步落实退役军人优抚政策,将老贾一家人纳入持续性帮扶对象,定期开展救助回访慰问。同时,针对老贾两个孙女的就学生活问题,该院协调民政部门将她们纳入“困境儿童”保障范围,争取到每月发放专项补助,并协调其所在学校减免了部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