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恋美女竟是“抠脚大汉”
2020-09-15 09:51:00  来源:检察日报

  

  “李艳”与被害人的聊天记录

  “95后”小伙在网络上假扮女性,欺骗感情,骗取被害人2万元。经河南省罗山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闵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陷入温柔陷阱对“女友”有求必应

  家住罗山县的姚某,今年29岁,因喜爱玩游戏,常宅在家里不与人沟通,结交女性朋友的机会也少。眼瞅着周围的同龄人都已结婚生子,姚某父母很是着急,四处托人说亲。

  2019年7月,在姑姑的介绍下,姚某和一名叫“李艳”的女生加了微信。两人从兴趣爱好到工作生活无所不谈,甚是投缘,于是相互发了照片,照片上的女子五官动人。在对方美丽的外表和甜蜜的语言攻势下,姚某很快沦陷。

  两人有时还会电话聊天,电话里,“李艳”的声音很温柔。在姚某心目中,“李艳”长相漂亮又善解人意,符合自己的择偶标准,姚某鼓足勇气向李艳表白。不久后,二人开始了网上热恋。

  姚某对女友“李艳”是有求必应。7月29日,“李艳”以闺蜜打胎需要钱为由,让姚某转3000元;8月3日,“李艳”以看中一款金项链为由,让姚某转账4000元;8月8日,“李艳”因手机屏碎了要换苹果手机,让姚某转账3000元。前三次,坠入爱河的姚某没有犹豫立即照办。8月10日,“李艳”说自己的狗被车撞了,急需医药费。这次,姚某提出陪“李艳”一起照顾狗狗,却遭到拒绝。

  当姚某再次提出去陪伴“李艳”时,“李艳”微信不回,电话也打不通了。此时,姚某意识到自己可能是被骗了,无奈之下,他只好向警方报案求助。

  网恋真不靠谱“女友”竟是汉子

  根据姚某提供的信息,警方通过手机号、微信等证据资料迅速锁定嫌疑人闵某,紧急冻结了嫌疑人使用的微信、支付宝账户,并确定了其藏匿位置。10月25日,闵某在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被抓获归案。

  当姚某看到对面那个男人时,再三跟身旁的民警确认,他怎么都接受不了自己深爱的“李艳”是个男人。

  据闵某交代,他是河南省罗山县人,23岁。初中辍学后跟着同村好友混吃混喝,成年后便外出打工。他去过的工厂不少,但干的时间都很短,每到一个工厂,要么觉得上夜班太辛苦要么嫌工资太低,久而久之,养成了眼高手低、好吃懒做的毛病。

  一次,同村好友谈恋爱了,无意中在他面前炫耀男友买的贵重礼物,这让闵某动了歪心思。闵某从网上查找了大量的恋爱技巧,并保存了身边好友在恋爱时喜爱发送的微信表情包。他还注册了新微信号,包装朋友圈,把自己打造成一名邻家少女。就这样,闵某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闵某决定从熟人下手。他第一个就找到了同事林姐,以给小姨子“李艳”介绍对象为由,认识了林姐的侄子姚某。据林姐介绍,姚某今年29岁,恋爱经验为零,性格内向,不善言谈,喜爱打游戏。闵某抓住了这些特点后,有针对性地对其展开攻势,还特地下载了姚某最爱玩的游戏,注册了账号,经常主动邀请姚某玩游戏。

  两人经常语音聊天,为了掩饰自己,闵某通过电脑软件合成变声。没几天,闵某用“李艳”的身份跟姚某表示,对他有好感,给了姚某向他表白的机会。就这样,姚某没多久就陷入闵某的圈套中。

  据闵某交代,当听到姚某要来见他时,他不知该如何是好。后来姚某执意要来找他,闵某连忙拒绝并拉黑了对方。为了逃离同事林姐的追问,他立即打包行李换了地方打工。

  截至案发仍有人不知自己被骗

  除了姚某外,还有另外两名男子经历了同样的事情。

  2019年5月,闵某通过陈某的母亲江某,将其小姨子“李艳”介绍给陈某,随后闵某以“李艳”的身份和陈某在微信上谈恋爱。5月10日,“李艳”以把别人的小狗撞死为由,找陈某要了5000元;5月20日,以情人节买东西为由找陈某要了5000元。后来陈某到苏州市吴江区见“李艳”,闵某说“李艳”回罗山县了,陈某等了几天“李艳”也没来,但他发现闵某骗了他的钱,便找闵某要钱,闵某通过微信转账分两次退还了陈某的1万元。

  当年9月,闵某以“李艳”的身份和同事王某在微信上谈恋爱,之后以买东西等各种理由向王某借钱,先后骗取王某7000元。直到案发,王某都不知道自己被骗。

  犯罪嫌疑人闵某到案后,承办检察官告知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闵某主动交代犯罪事实。2020年4月30日,罗山县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闵某提起公诉。5月12日,罗山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作者:胡传仁 周辉  编辑:杨月  
集群头条
案件发布
新媒体
微信
微博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