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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占用农用地被紧急叫停后……
2021-02-08 14:14:00  来源:检察日报

  “虽然我遭受了一定的经济损失,但猪舍全部建成后再拆除损失将更大。在拆除整改时,政府又支持我将周边闲置荒地整治成农用地,我计划开春后全部种上花生,这都得感谢检察院的及时监督和政府的支持!”近日,湖北省孝昌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和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人员、当地政府工作人员在对该县王店镇河龙村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建设养猪场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回访时,非法占地村民钱某对检察机关的监督表示认同和感谢。

  大家在现场看到,被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墙基已全部拆除,土地经平整复垦后又铺上一层厚厚的泥土,恢复了种植条件。

  2020年12月,孝昌县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王店镇河龙村钱某未经批准,占用集体土地准备建养猪场。经调查了解,钱某通过土地流转获得该块耕地使用权,准备建养猪场,该项目未经审批备案,占地1600余平方米(约2.5亩),土地地类为耕地(旱地),土地规划用途为基本农田保护区。钱某的行为违反了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如果不及时叫停将导致该片耕地处于被占用、破坏状态。

  该院认为,对触犯耕地保护红线的行为必须“零容忍”,如不及时叫停,既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又将给后期的取缔整治工作带来极大困难,还会给当事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孝昌县检察院于是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分别向负有监管职责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属地王店镇人民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两部门加强沟通协调,迅速依法对钱某未经批准非法占地进行非农建设的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和查处,督促违法行为人及时恢复土地原状。

  检察建议发出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第一时间报告县政府,县政府向王店镇政府发出督办通知,王店镇政府对检察建议和督办通知立即组织人员调查核实情况,由镇人大主席陈永胜具体负责处置、协调及整改落实。经工作人员多次上门释法说理,钱某意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主动配合非法建筑拆除、土地复耕。

  “农用地事关耕地保护红线、粮食安全底线、农村和谐稳定,每一分地的保护都不容小觑。孝昌县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及时监督该起非法占地行为,达到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最大化、实现当事人损失最小化的最佳司法状态。”陈永胜说。(记者蒋长顺 通讯员谈明生 徐玲)

作者:  编辑:拾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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