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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蓝温暖平安年
2021-02-18 11:00:00  来源:检察日报

  春节前,内蒙古自治区科右中旗检察院一次性向司法救助对象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3万元。

  记者沈静芳 通讯员白云志 李雪摄

  节前,黑龙江省东方红检察院检察官到辖区村民家中送福。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检察院指派检察官到司法救助对象家中开展回访。

  安徽省泗县检察院检察官深入泗城镇大吴村童心港湾走访慰问留守儿童。

  记者韩兵 吴贻伙 通讯员吴亚楠 佟美程 吴万相 杨时忠 窦文慧摄

  “在这天寒地冻的季节,我的心里却是热乎的,因为我体会到一种温暖,它叫司法救助!”近日,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检察院检察官为村民吕某送去4.9万余元司法救助金时,吕某道出了心声。

  2020年4月,吕某向该院反映,其父因邻里矛盾,被人用钢管打中头部,经一个多月医治无效死亡。经鉴定,吕某父亲死亡系被告人伤害行为所致。但在吕某父亲死亡之前,被告人已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年七个月,送往监狱服刑。吕某认为,原审判决生效后其父死亡,且由被告人造成,原判决量刑畸轻,遂申请检察机关抗诉。襄州区检察院依法受理该起刑事申诉案。

  经调查,该院了解到被告人无赔偿能力,而吕某为了救治父亲,花费13万余元,还赡养着老母亲,生活十分困难,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随后,该院启动“绿色通道”,为其联系法律援助律师,协助办理刑事申诉和申请司法救助等事宜,并迅速向襄阳市检察院申报。襄阳市检察院了解情况后,及时指导襄州区检察院调查吕某家庭生活状况、测算救助金额,第一时间向湖北省检察院报送。经过三级检察院接力,最终为吕某申请司法救助金4.9万余元。同时,经检察机关抗诉,法院再审改判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三年九个月。

  然而,吕某的心情并没有因此好转。失去父亲的痛苦、经济上的负担和对被告人的怨恨,一度让他心灰意冷。

  “司法救助不仅要提供物质帮助,也要注重心理疏导,把解困与法律援助结合起来,实行多元化救助。”襄州区检察院检察长胡芝春介绍,在给吕某发放救助金时,该院特邀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该院检察官曾静一同前往,开展心理疏导。

  “检察官不仅从资金上帮扶,还从心理上为我解开‘疙瘩’,我一定不辜负你们的关心,要重新振作起来,好好生活下去。”吕某的脸上露出久违的笑容。

作者:戴小巍 贺怀静  编辑:拾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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