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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买到假名牌 顺藤揪出产销链
2025-02-06 09:15:00  来源:检察日报

在网上购买品牌服饰,竟然牵出一条制假售假链条。近日,经湖北省黄石市下陆区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被告人沙某等6人有期徒刑三年至八个月不等,缓刑五年至一年不等,各并处罚金;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周某、郭某有期徒刑三年、二年,缓刑三年、二年六个月,涉案4家企业也被处以相应罚金。同时,法院判处被告在相关媒体公开赔礼道歉、下架侵犯注册商标权的服饰,并支付公益损害赔偿金300余万元。截至目前,160余万元公益损害赔偿金已被缴纳完毕。

家住黄石市下陆区的李女士平日很喜欢在网上购买品牌服饰。2023年9月,李女士在沙某经营的网店购买了多件某国际品牌服饰,收到后,她满心欢喜地打开一看,却发现这些服饰的做工与款式明显和宣传不符,有的还有刺鼻的气味。李女士怀疑这些服饰都是冒牌货,便在该品牌官网进行查询。没想到,根据官网信息提示,这些服饰都对不上,这进一步增加了李女士的怀疑。李女士当即报案。

公安机关对该案立案侦查后,于2023年10月至2024年6月将沙某等6人抓捕到案,2024年6月,该案被移送到下陆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承办检察官对案件材料进行了细致审查,并依法对沙某等人进行讯问。经查,自2016年起,沙某开设服装公司,在未获品牌方授权的情况下,开设网店并聘请杜某为网店店长,从宁某甲、宁某乙经营的某网络公司购买了假冒多个知名品牌注册商标的服饰,并通过网店进行销售。而杜某明知这些服饰是冒牌服饰,依然帮助销售。而宁某甲、宁某乙卖给沙某的服饰,是其从无授权许可的郭某在威海的某公司、周某在东莞的某公司及个人供货商邱某、朱某等处购买的,二人先购买这些假冒的品牌服饰,再转售给沙某牟利。截至2023年10月,沙某、宁某甲、宁某乙、郭某、周某及其所在企业,邱某、朱某等非法生产、销售侵权服饰商品共计1100余万元。

该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在履职中发现,该案可能潜藏着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线索,当即组织检察官进行分析研判,并与刑事检察部门会商,同步启动刑事审查与公益诉讼调查工作。鉴于沙某等人利用电商平台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一案涉案范围广、金额大且侵权行为时间长,不仅损害商标权利人利益,还损害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该院遂于6月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

承办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该案涉及山东、广东等多地的多个制假、售假窝点,根据资金流向和盈利情况,应该还有遗漏的同案犯未移送审查起诉,遂引导公安机关全面核查犯罪事实,追加起诉相关同案犯,最终将一开始遗漏的邱某、朱某、王某(另案处理)一并移送审查起诉。同时,引导公安机关围绕案件事实、销售金额、资金去向等内容收集证据,调取犯罪嫌疑人进货、销售服饰的价格及通话记录、微信聊天等内容,形成完整证据链条。

公益诉讼部门承办检察官引导公安机关围绕侵权行为后果、非法获利数额等方面收集完善证据,并通过综合考量被告主观过错程度、影响范围、侵害情节、获利情况等因素,向法院提出被告依法承担相应公益损害赔偿金、公开赔礼道歉、下架侵犯注册商标权的服饰的诉求。2024年12月,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并作出如上判决。

随后,黄石市下陆区检察院以此案的办理为契机,积极构建知识产权领域案件一体化履职办案模式。该院探索了案件管理、刑事诉讼检察、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多部门联动机制,及时研判案件线索,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组成办案专班,不断提升办案质效。

作者:  编辑:王子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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